励志读后感1000字作文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作文
读后感1000字篇2当我看完《孝在我心中》这篇文章时,张洪彬的行动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弦,他居然可以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他这种超越亲情的爱,难道不令人感动吗?
张洪彬,一个平凡的名字,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每天做着平凡的事,说着平凡的话,但他心中有一种不平凡的爱。他每天只要有空,就到一位无亲无故的阿婆家里跟她聊天,陪她吃饭,自然而然地成了亲戚。
当我读到张洪彬因为阿婆的鸡而被火星溅到自己的脸上,并不是一味地怪罪阿婆,而是笑呵呵地对阿婆说没事,对这件事一笑置之时,我心中像触电一样。我也遇到过类的事:又一次,我和同学们站在操场上聊天,有一个人跑了过来,不小心踩到了我的脚,他已经说对不起了,可我还是不依不饶地骂着……现在想起来,真是面红耳赤的,觉得很羞愧呢。相信同学们也经历过很多这样的事,被老师、同学、朋友、父母无意中伤害或误解了,可你是不是像张洪彬那样一笑置之呢?
当我读到张洪彬送阿婆去医院,不顾自己衣衫单薄,坐在迎风处,紧紧搂住阿婆,为阿婆挡寒风时,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当时的情景:小时候我经常生病,有一天夜里,我突然发烧了,爸爸妈妈来不及穿衣服,只穿着单薄的睡衣,给我拿上衣服,不管三七二十一,骑上车子就走了。我家离医院虽然不是很远,但我觉得非常漫长。后来,在爸爸妈妈的精心照料下,我病好了,可爸爸妈妈却因太过操劳成了“大熊猫”。是啊,父母对我们的爱是伟大的,张洪彬对阿婆的爱也是伟大的。可我们真心回报他们了吗?生活地中,我们常常会要求父母亲帮我们买这买那,不买就对他们怄气;父母批评一句就会发脾气……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所以我们应该自己的事自己做,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让我信的父母亲开心。
看完这篇文章,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张洪彬可以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我们怎么就不可以帮助身边的人?看见同学忘带笔了,可以把笔借给他;看见同学闹矛盾了,可以去调解,看见一位小朋友摔倒了,可以过去扶他;看见村里的某位老人行动不方便,可以帮他做些家务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如果每个人都是能这样做,献出一个微笑,一句温暖的话语,一个细小的帮助,世界将是多么和谐美好!
孝在于质实,不在于饰貌。让我们从我做起,孝敬长辈,关爱他人,做个讲文明有道德的小公民,做个让父母放心的孩子,做个让老师值得骄傲的好学生。
读后感1000字篇3《城南旧事》,看似平凡的一本书,却讲述了一个悲惨且又意味深厚的故事。
这本书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以其7岁到13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小说集。它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睦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那双童稚的眼睛,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与单纯,却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纠纷。
作者并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天真的孩子眼中的老北京。
《惠安馆》中,小英子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疯癫癫”而感到畏惧,还想尽办法让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体现出了英子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
《我们看海去》,蹲在草丛中的厚嘴唇小偷,一个美好的约定,展现了孩童眼里的世界是多么的平凡。
《兰姨娘》中,“狡猾”的小英子别有居心地做了一回月下老人,为漂亮爱笑的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一扫母女俩多日来的烦恼和隐痛。可见小英子是多么机智。
《驴打滚儿》中,宋妈的坚强、倔强与她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爸爸因肺病而从此离开了人世,小英子也从此告别了这段童年生活。
相比之下,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是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人情味……
不管是人、还是那里的一草一木,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伴随着童年的脚步声里去了、消失了。童年的回忆,就此破碎,散落了一地。所以,童年是人生当中最美好,最快乐,最重要,最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似孩子温馨的脸蛋和纯洁的心灵,充满了喜怒哀乐。童年又是一个打翻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这种种感觉都让你品味到了人生的开端。
童年不仅是人生的开端,也是回忆的开始,也是乐曲的前奏。它代表经历沧桑与坎坷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
林海音的童年已经永远地过去,《城南旧事》这本书表达出了她对家乡的思念与童年的怀念。
花儿谢了还会再开,曲终了还能从头再来,溪水流走了还有一汪新的明泉涌来,但是童年是一去不复返的。希望大家珍惜这宝贵的童年,珍惜这一分一秒的快乐时光,充分利用童年的每分每秒。不要等多年后回想时,满是遗憾……
也请大家记住自己的这段纯真的童年时光,记住儿时玩闹的伙伴;充满友情的小学校园;童年动听的歌声,童年的一切一切……
读后感1000字篇4书,是人类知识的宝库。不但要好好的利用,还要尽情的去开发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拥有它。所谓: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睿智高尚的人对话。就在睡觉前,我又情不自禁的拿起了一本好书——《绿野仙踪》。
这是一本活泼生动的书籍,作者的奇思妙想,奇特的想象力,把一本童话故事书变得更引人注目。在作者的妙笔生花下,把主人公和故事情节的重点,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作者正是老一代的美国“童话之父”他叫佛兰克。鲍威,他可以说是一个童话天才,在有生之年写了近100多篇童话作品。真是令人赞叹不已。
《绿野仙踪》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多萝茜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居住在堪萨斯大草原上。一天,一场龙卷风把她刮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奥兹国。在那里她结识了稻草人、铁皮伐木工和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互相扶持,携手共度一切艰险,遇到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
生活是块七色板,在这,需要顽强的毅力,需要照亮心房的阳光,需要大海般的胸怀,需要……但更需要真心朋友的鼓励与帮助。正如孙武说的一样:上下同欲者胜。多萝茜与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从不相识到朋友,然后一同共度难关,互相帮助,结果实现了他们的心愿。假如多萝茜到了没有遇到稻草人他们,或许她就永远回不了亨利叔叔和艾姆嫂嫂身边了。朋友很重要。在你遇到困难时,需要朋友的帮助;当你遇到麻烦时,需要朋友的帮助,那么你就能很好地解决困难。朋友很重要,你得珍惜他:大家应该互相帮助,建立友谊,互相友爱,团结一致,不会因为一点小事情而争吵,破坏了朋友之间的友谊。
在读书的过程中,多萝茜占据了我的思想,多萝茜似乎就是我的好朋友,我的心也随着多萝茜的经历不时地欢喜、紧张、惊异、难过。她那勇敢的表现、善良的心地、坚强的意志,让我感到自己很渺小,为自己的懦弱而羞愧不已。有时我会问自己:“如果我是多萝茜,我会不会像她一样勇敢地克服重重困难,并帮助其他人呢?”看完这部童话后,我决心像多萝茜一样鼓足勇气,用不懈地追求和奋斗的精神来面对各种困难,克服学习上、生活上的一切不利因素,勇敢地挑战自我,IthinkIcan!要实现理想,是不容易的,达到每一个目标,是必须付出艰苦劳动的,要不怕困难,带着一颗善良的心,与同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那么,你心中所想的美好的一天一定会到来。
那么,朋友就是你生活中的一支擎天柱;就是当你耗尽一切时挺身而出的一丝希望;就是当你徘徊在孤独边缘时,温暖你心的一束阳光……
读后感1000字篇5湛蓝色天空中绽放着“白云花”,凝视着远处被雾隐约遮住的青山,眼圈泛红了,泪水涌上,心中被一股暖流包围着,回忆起那刹时间的回眸……
——题记
我的书桌上放着一本《朱自清散文集》,一页一页,一张一张,都是他毕生的心血,那面快被我翻烂的《背影》,更是令我永难忘怀……
一个普通的场面,一个简单的动作,触动了无数读者心中的弦,大家被这平凡的父亲深深打动……
朱自清在回北京时,父亲来送他,火车还没有开走,父亲让他等等,去买几个橘子。朱自清靠窗坐着,看着父亲的背影,心里湿润了。然后,父亲抱着橘子回来了。过月台的时候,因为身子微胖,爬得很努力。父亲蹒跚地走了过来,把橘子放下,嘱咐朱自清好好照顾自己,然后慢慢地走了。他看见父亲远去的背影,流下了眼泪。
世间的每一个父母都是这样,我们应该学会感恩,学会理解。我们是不是应该懂事一点?自己做好自己的事,努力学习,取得优异的成绩报答他们呢?想想当年,他们耐心教我们系鞋带、梳头、写字……一步一步教我们走路,从不厌烦我们咿咿呀呀的学语。而现在,我们长大了,可开始恼他们的唠叨。有时回头想想,自己真的不懂事,父母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而我们却没有给予他们一丝的关心,身为人女,怎可以这样!
是啊!朱自清笔下父亲的背影深深打动了许多人,在我的印象里,母亲的回眸同样令我有一样的感受:我的妈妈长期不在我的身边,因此,我非常想念她。前不久,妈妈回来了,我和她度过了美好的时光……几天后,妈妈又要走了,尽管有些不舍,却还是没有让泪水滴落。我随妈妈来到了车站,她头也不回的上了车。我赌气的坐在车站,注视着车上随人流走动的妈妈。紧咬着唇,不愿意让妈妈看见我的泪水。车渐渐开走了,妈妈转过头,给我了一个无比灿烂的微笑。看着这温柔的回眸,我再也忍不住了,泪水一滴一滴落在衣服上,望着往远方驶去的车,我狠狠擦掉挂在脸上的泪珠,笑了!
那一个蹒跚的背影,那一次温柔的回眸,无一不体现父母对我们的爱。望着打开的书,我的眼睛再一次湿润了……
读后感1000字篇6在故事的繁多世界里,有感动的、伤心的、高兴的……故事。而《老人与海鸥》却带给我非一般的感动。
《老人与海鸥》讲述了一个平凡又打动人心的故事:老人视海鸥为自己的亲人、儿女,给海鸥喂食,取名字,把海鸥当成自己的儿女看待;老人去世后,海鸥们在老人的遗像前翻飞盘旋,大声鸣叫,像是为老人守灵的白翼天使,不忍心离开“亲人”的事。他们也许已经明白老人已经死了,摆在自己面前的所谓的“老人”其实是一张遗像,真正的老人已经不在了……但他们依然在用声声的鸣叫呼唤着老人,他们一定是认为自己的呼唤能把老人叫回来。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在课后,我一直带着疑问:这位老人究竟是谁?海鸥们与他无亲无故,他为什么要对海鸥好呢?为什么要照顾他们?一个孤寡老人,他为什么要每天这么不辞辛劳的走20余里去喂海鸥?像他这样的老人,应该是躺在摇椅上,好好度过晚年,但为什么这个老人这么特殊呢?……种种原因给我带来了困扰。书给我了答案:老人觉得海鸥是幸福鸟,吉祥鸟。海鸥在的地方,那儿的村民就会快乐,就会幸福。老人名叫吴庆恒,是昆明人,那儿的居民都把他称为“海鸥老人”。只要在当地,红嘴鸥“驾临”,老人每天都徒步几十里给海鸥喂餐,风雨无阻。老人每月退休工资只有三百零八元,大部分都用来给海鸥买食物。
四元五角一斤的饼干丁,老人毫不犹豫买给海鸥,他知道,那是海鸥最喜欢的美食,他时常买来鸡蛋,为海鸥制作“鸡蛋饼干”;而他自己,却省吃俭用,不愿意坐五毛钱的公车,唯一的奢侈品是两毛一包的金沙江香烟。
这篇文章还写出了海鸥们对老人的爱戴,对老人的一片深情,同时也表现出了原来老人对海鸥的那份无私的爱。展示了海鸥对老人的那份令人震撼的情。海鸥还那么的离不开老人,他们在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对老人的怀恋。这样的场面,相信无论是谁都会为之颤动。
如果说老人对海鸥的爱是无私的爱,那么海鸥对老人的情是震撼的情。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一直都有人与动物之间的感人故事,在清远,有一位市民救了一只喜鹊,小喜鹊伤口渐渐好了之后,怎么也不肯离开自己的恩人。就算你把它赶走,过多一会儿,自己又会飞到恩人的肩膀上。因此,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你对动物好,动物也会对你好,每种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它们都会报答对自己好的人。即使是一种凶猛的动物,经过长时间的感情相处后,一切冷冰冰的东西都会融化。
人与动物之间也有很深厚的感情,我以后得在生活中多找找此类的故事!学会与动物和谐相处。
读后感1000字篇7喜欢安静,不仅缘于这个诗意化的词语,更是惊羡“安静”这样一种境界。周国平在书中说道:“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在的虚名浮利的诱惑。”正是这种对追求的执着让我更深切地感受到安静的无比珍贵。
他将安静的氛围融入到书中的每一篇文章,每一行文字,让我刚打开书页,就已经不能释手。在周国平的随性抒写下,人随着年龄的增长,经过长久的提炼和沉积,内心丰富而饱满,心灵摆脱浮躁而逐渐趋于安静。也正是因为如此,注定了安静不是一种瞬间的偶得,而是从最深的绝望中寻找最美丽的惊喜,是一种成熟人生的境界。
安静不是一瞬间的偶得,安静需要心灵的创造。在书里,哲学和散文时而平行,相互对望,相互倾慕;时而相交,绽放出无声的思维火花。周国平所期待的,正是这样一种充满乐趣的安静。生活中只要有乐趣为伴,怎么品味,都别有情趣。
安静不是毫无变化的静止,尽管它常常逗留在某一风景的边界上。在他的旧作《人与永恒》里,爱情如同林中的溪水,点滴入耳,超凡脱俗,令人怜惜。但一说到“私隐”、“隔膜”,溪水则渐入入境,再无仙气,似乎将要千涸。爱,应该踏实,应该长流,如他所说,“爱情是一条流动的河”。不止是爱情,还有更多的事物在流动。
少年时代的周国平有幸在北大那深沉丰盈的人文环境和氛围下成长。在动乱的文革时期,他又有幸在深山里与圣贤先哲的思想交流,和花草虫鱼对晤。在那样的社会环境和经历下,大宁静产生了大孤独,大孤独催生了大智慧,智慧和从容让他完成了一种内在的超越性突破。而时至今日,在我们生活的世界,利益的驱动超越一切,物质的诱惑淹没精神的愉悦,我们很难再听到来自心灵本真的呼唤——这样的浮躁中,安静显得如此珍贵,守住这份宁静又是何等不易。
关于“安静”,周国平写下了这样的文字:“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界虚名浮利的诱惑。丰富,是因为拥有了内在精神世界的宝藏。”“我对一切太喧嚣的事业和一切太张扬的感情都心存怀疑,它们总是使我想起莎士比亚对生命的嘲讽:‘充满了声音和狂热,里面空无一物’。”现在想来,真是至理名言。
夜深入静的时候,静静地翻开这样一本《安静》,去品味书中对人生、灵魂以及入性的感悟,体味由静到净再到境的美。
评点:熊芳芳
丰富而安静,大约是最高境界的美了吧,而且如天地般大美无言。安静却又不是毫无变化的静止,正如“爱情是一条流动的河”,这条河拥有毫无杂质的清澈和无须证明的美好,所以它不喧嚣也不张扬,并且,它一路流动,一路催开岸边的花朵,滋润繁荣的草木。
读后感1000字篇8我很喜欢周国平老师的这本书,不仅仅因为其中真实质朴的文字,也因为安静二字,这是我所向往的境界,是我喜欢的环境与氛围。
这本书的题目就充满了魔力,它仿佛带着那么一丝诗意,让人深陷其中,我们享受安静,不仅是因为那种寂寥,大音希声的氛围,也是享受一个人。安静让人感到富足。
而在如今的社会生活中,总是充满了浮躁与喧嚣哪怕是在神圣校园与课堂,最应该静下心来去学习,保存安静的地方去学习,保存安静的地方仍不能免俗,虽说年轻人应该多一些朝气,多一些活力,这是没错的。但是,在做学问,学习上也应当沉下心。年轻人也要适当地安静下来。当然,现在是很难去寻到一个地方,一个安静的地方,利益驱动了很多人的行为,欲望充斥了许多人,寻找一个地方属于安静变得极为不易。
有人可能会觉得不喜欢安静,也不需要,他们更想要的是镁光灯,是热闹。不得不承认,在人的生命历程中对于热闹的向往都存在,我们能看到的都是年轻人的青春活力,生气满满,而年长一些的人则会更加的沉稳,不会那么喜欢太过吵闹的场所,喜欢安静一些。向往热闹只是生命历程中某个时段的表现形式,世间的繁华喧嚷,总有尘埃落定之时。
书中有这么一句话:“不管世界多么热闹,热闹永远只占据世界的一小部分,热闹之外的世界无边无际,那里有我的位置,一个安静的位置……在一个安静的位置上,去看世界背后的无垠广袤的世界,这也许是最适合我的性情的一种活法吧。”说的很有道理,但这也许也是适合许多人的生活方式。安静其实并不仅仅只是一种状态,也是一种生活态度,每个人也都有属于自己的安静,有自己享受安静的方式,因为每个人的内心世界都是不同的,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生命感悟。
莎士比亚对生命有有过一局嘲讽:“充满了声音和狂热,里面却空无一物。”这恰好从反面说明了内心的安静,才是真正的充实。表面的热闹都不一定是真实的自我,而在探寻属于自己的真正的对于生命的感悟,浮于表面万万不可取的。内心的充实才是真正的充实,所以,安静还是一种境界,守护住自己内心中的那一份宁静,保持心灵的宁静,就是在守望自己的精神家园。
周国平还说:“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和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在的虚名浮行的诱惑,丰富是因为拥有了内在精神世界的宝藏。”安静并非意味着孤独,相反,正是因为内心的富足才会安静。人人都离不开对于安静的体验,繁华落幕之后,就是安静。
我们的日子是满的,生命却是空的,安静注定不是一种瞬间的偶然所得,而是常年累月的提炼与积累,让内心更为充盈,使生命摆脱浮躁而趋于安静。外在的喧嚣都只是表面,内心的富足才是真正的充实。
读后感1000字篇9还记得八年前的那个夜晚,十二岁的我从哥哥的书柜里翻出第一版的《达芬奇密码》以及《最后的圣殿骑士》,由此打开了我对秘符的兴趣,但更让我期待的是丹布朗总能将书赋予画面感及艺术感,尽管当时的我只有12岁,依旧能以读者的身份想象出电影观众看到的兰登教授的惊险历程。八年之中,我也成了兰登教授的“信徒”,他带我走遍欧洲和美国,让我看见了我所不知道的宗教和艺术,而丹布朗的改变也在这八年之中被我看在眼里,也许是《达芬奇密码》的地位太高,人们总是以它的标准要求丹布朗,希望秘符更多一点,希望剧情再烧脑一点,但我认为丹布朗是理智的,他没有顺从,而是渐渐改变对写作的理解,我发现《达芬奇密码》之后,丹布朗的作品更多不是在写冒险,真正精彩的地方是冒险完后对人性的拷问,对未来的预言,同时也在为我们指引方向。
接下来我还是想说一说《本源》,这本书不管在封面还是内容中都遭到了吐槽,因为这些都没《达芬奇密码》好,我承认《达芬奇密码》的伟大,但我认为《本源》不输给任何一本“书”,我所说的“书”包含所有的书。因为它如同《圣经》一样指引我们方向,正如书的主题一样—我们从哪里来?我们要到哪去?事实上《本源》结合了当下最流行的几个话题:AI、同性恋、欧洲王室、科技与宗教、超级计算机。当你看这本书之前,我强烈建议你能看一看李开复关于AI的TED演讲,我认为李开复与丹布朗对AI的看法如出一辙,而且很震惊的是李开复简直就是丹布朗书中的那位身患癌症的CEO的翻版。关于AI,他们都提到了未来人类将与AI共同生存,AI将成为第七界物种,它们寄生于人,慢慢让人以另一种方式进化,这也是我们要到哪去的答案。而人类有别于AI最明显的一点是人类能感受爱,能传递爱,而AI永远没有,它们也许会变得更智能,更富有创造力,但是它们永远创造不出爱,也理解不了爱,甚至会因为智能杀人但不感到有何不妥,我们该如何与AI共生或者我们该如何不让AI寄生于我们成了我们未来的方向。
《本源》一半除了将AI外,另一半其实在讲宗教。在书的前五十章,我们看见一位“无神论者”,也就是埃德森面见三位宗教界boss后的屠杀,原以为是宗教和王室没有人性的回击,让人想要唾骂宗教,加入无神论的阵营,但是当最后谜底揭晓,我们也看到了主教和王室温情的一幕,我们看到了另一个主题爱,也看到了宗教的本源,看到了人类的本源。
总而言之,如果能够忘记作者是写过《达芬奇密码》的丹布朗来看《本源》,我相信这会是一本有深度,有悬念,有启发的美剧剧本和欧洲旅游指导
读后感1000字篇10这是我写的第二篇读后感了,闲着没事写下自己对这部作品的看法,也可能是想养成个写读后感的习惯吧!《藏獒》一共三部,讲的都是作者笔下的父亲在青藏高原上的西结古草原和藏獒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感人落泪的故事。这些故事发生在和《狼图腾》差不多一个时期。
这部作品和《狼图腾》的叙事结构有很大差异,《狼图腾》是沿着时间长河顺流而下,偶尔为了补充故事背景,也会逆流而上,始终沿着一条故事主线,故事与故事之间有着时间联系,也有着因果关系。而这部作品刚开始从“父亲”这一条线出发,在出现真正的主角——未来的獒王冈日森格和其他一些勇猛智慧的藏獒后便分成了好几条线,画面切换相当频繁,全面表现了草原上藏獒和人的关系,一点点深入展现藏獒对渐渐疯狂的人性的拯救,以及“父亲”对藏獒的深深热爱!《狼图腾》有着明显的向着狼的情感倾向,而《藏獒》却恰恰相反,它有着明显的向着藏獒的情感倾向,同时也不可避免的贬低狼性,这使刚读过《狼图腾》不久的我来说觉得这样的内容有失公允,让我欣慰的是在后面第二部、第三部里偶尔也能找到对狼的赞美之词了。还有一个和《狼图腾》的最大不同是它重在表述藏獒们的思想,真真切切地把他们和人放在了平等位置,甚至高人一等,而《狼图腾》重在对狼行为的解读而不是思想的剖析。
这部作品展开故事的整体叙述的是第一部,而最能深刻表达情感是第三部,第二部和第三部都是第一部的补充,是对情感的注入。第一部从“父亲”即将进入西结古草原和来自上阿妈草原的冈日森格的不期而遇开始展开,以西结古草原与上阿妈草原的世仇为背景,叙述了一个死里逃生的“雪山狮子”冈日森格在“父亲”汉扎西和西结古寺的帮助下一步步成为西结古草原獒王的故事,同时也简单交代了“父亲”心爱的藏獒们最后的归宿。在第二部里,獒王“雪山狮子”冈日森格带着领地狗群南征北战,特别是在大雪灾和狼灾里为救人立下了汗马功劳,同时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在第三部里,已经年迈的冈日森格依旧散发着自己的余热,这时草原已经不是当初的草原了,这里遍布黑暗,到处流淌着忠诚者的鲜血,弥漫着疯狂人性的气息,这里的天是黑的,草原却是红的。被卖到城市的多吉来吧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忠诚逃出城市,千里迢迢回到它已不认识的故乡,继续着它的职责!这时已近结尾,黑暗的草原在喷发出黎明前的最后一丝黑暗后,终于迎来了和藏獒鲜血一样颜色的红日,是它驱走了草原上的黑暗,为草原迎来了一丝曙光!
《狼图腾》和《藏獒》都是想以动物的高尚品质唤醒人类对人性的反思,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的惋惜与无奈。
读后感1000字篇11想想读大学都有半年了,天天都很忙,不知道自己都忙了些什么事情。
翻开那过往的日子,我得到的不是自知,更是让那么多的时光给悄然消逝。
无意中在一本杂志中,我看到了一本有关《定见》的介绍。
书中的十一个定见,给我很多深思。
在书中,约翰奈斯比特的“定见”包括:1.变化中的大部分事物都有章可循;2.未来隐藏于现实之中;3.要关注统计数据;4.尽情想象,错又何妨;5.未来不过是一幅拼图;6.愿景不要太超前于时代;7.要变革,先让人们看到好处;8.改变是需要时间的;9.成功靠的不是解决问题,而是利用机会;10.旧的不去,新的不来;11.科技始终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雷锋》读后感范文(通用2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雷锋》读后感篇1“学习雷锋,好榜样……”这首家喻户晓的民歌时常在我耳边响起。在三月学雷锋月里,我们身边涌现出许多“活雷锋”,看着这情景,我又拿起了那本看了无数遍《雷锋日记》。这本书虽然已经看了很多次,但是每次看,我都深有感触,泪流满面。雷锋出生在1940年简家村的一个冬天里,他一生从事革命事业,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人民,他曾经在日记里写着:青春啊;永远是美好的,可是真正的青春,只属于这些永远力争上游的人,永远忘我劳动的人,永远谦虚的人。雷锋叔叔是多么伟大啊,他虽然离我们而去了,可他的螺丝钉精神永远留在我们心中。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者你生活的岗位位上?……”这是出现在雷锋叔叔日记中的一段,从这里,我知道了雷锋叔叔是那么的尽职尽责,他是一颗小小的螺丝钉,可是他却做到了自己的本分。坚守着自己生活的岗位,他是彻底为人民服务的,为人民利益而死的,他的死是光荣的,有价值的,是比泰山还重的,我们难道不是也应该学习雷锋叔叔,做一颗小小的螺丝钉吗?
雷锋叔叔艰苦朴素的精神真值得我们学习。他那穿破了的衣服,补好了再穿,在军队里,其他日常用品他也少领,自己够用就行了。与雷锋叔叔相比,我们实在惭愧,衣服划破了一个小洞,丢掉;鞋子旧了,马上换掉;书本脏了,把他扔掉;我们生活在这个年代的人都不懂珍惜,从来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来没想过这些生活都是革命者用宝贵的生命换来的,这种生活来之不易,我们应该格外珍惜才对啊!
雷锋叔叔那默默奉献、忘我劳动、尽职守、艰苦奋斗、生活简朴的精神,在我们心中永放光芒!我记得雷锋叔叔又这样的名言:
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工作要像夏天一样火热,对待个人主义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对待敌人要像严冬残酷无情。
啊!雷锋叔叔,我敬佩您!我为我们中国有这样一位英雄而感到自豪!
《雷锋》读后感篇2“螺丝钉”精神主义者是谁?当然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雷锋!雷锋出生于1940年12月18日,7岁成孤儿,后来在乡亲们的拉扯下长大,随之加入共产党而当他在和同志洗车时车轮打滑,撞到木桩,木桩砸到雷锋的太阳穴,不幸牺牲,时年1962年8月15日年时22岁!在牺牲前的雷锋活的是多么的简朴啊!自己为了大家的幸福,取出存折里的200元捐献出来了,辽阳受到百年不遇的洪灾,雷锋把存折上的100元捐出来,可是自己却不愿意买一瓶汽水喝。这样舍己为人的信念,这不曲的精神世界上除了雷锋恐怕没有第二人了吧?
雷锋还在日记里写了这样一段话:我要做一个有利于人民,有利于国家的人,如果说这是“傻子”,那我甘心愿意做这样的“傻子”。这为了国家、人民的利益,不顾自己的屈辱和羞耻,反倒把这大家所说的屈辱和羞耻的“傻子”二字当做自己的奋斗目标,这是多么强的信心,多么强的精神上的支持?
雷锋用“螺丝钉”精神坚持看书,在看电影前的几分钟被雷锋分配到看书的时间;在车停下的那几个短小的时间,被雷锋利用起来看书;晚上,大家都熄灯睡觉了的时候,雷锋还在找地方看书学习知识。
我现在如果就在雷锋的墓碑前,我就要深深的鞠一躬,因为我不会忘记这位好榜样的事迹,这位好榜样的一句能够流传千古的自白的一段话:“人的生命是有限的,然而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愿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那时党、国家和军舰领导也纷纷题词,号召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向他学习。
《雷锋》读后感篇3“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温暖,对待工作要像夏天般火热,对待个人主义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对待敌人要像严冬般残酷无情”。当我读完《雷锋》这篇文章后,心中唯一留下的就是这句雷锋曾经说过的名言。
雷锋叔叔,您真是个好同志、好战友、好榜样!您是一个普通的汽车兵,然而却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常的业绩。您把远大的理想和日常工作、生活紧密地结合起来。您拥有着共产主义思想的言论和行动,表现出了一个共产主义战士的广阔胸怀和高尚情操。
文中写到,您不满七岁就成了孤儿,这让我为您的童年生活感到无限的惋惜,但让大家没有失望的是,您并没有因此放弃生活,而是努力读书,奋发上进,只为将来能为人民群众和祖国贡献出自己的一片火热。到最后,您就连牺牲也是为了同志,为了组织利益。在您的一生中,您帮助过无数人,那些人有多少感激的话要对您说,而您乐于助人的精神也早已传遍了祖国各地。
您知道吗?伟大的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都曾为您提过词,您的精神永远不会过时。在四化建设的旅程中,雷锋精神之花已在我们这一代身上重绽笑脸。您这种“有一分热发一分光”的精神作为一种财富发扬光大,永不衰竭。让这财富的光芒为祖国——这个五彩缤纷的百花园增添一分春色!
《雷锋》读后感篇4在寒假,我和妈妈去购书中心买了很多书,其中有一套是“少年红色经典”,主要讲在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最具影响的英雄故事。其中有一本就是《雷锋》。
这本书讲的是雷锋生在旧社会,童年的生活很艰苦,七岁的是成了孤儿,长大后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并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年因公殉职。
雷锋的事迹家喻户晓,“雨夜送亲人”,苦练杀敌本领,在抗洪中奋不顾身,发扬“钉子:精神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通过一系列生动的故事,表现了雷锋公而忘私、爱憎分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雷锋用他的生命的每一分钟,实现了他的誓言:把有限的生命,投入了无限的为人民服务当中。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决定以雷锋为榜样,努力学习、尊老爱幼、帮贫扶弱、互助互爱、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在生活上艰苦朴素,不贪图享受,在家中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
《雷锋》读后感篇5雷锋叔叔那种助人为乐、节约的好品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有这样一个镜头:一个星期天,雷锋叔叔的战友王大力把所有战士们的袜子和衣服都洗了,雷锋叔叔正在晾衣服时,发现自己的旧袜子不见了,他就到处寻找。这时,王大力说:“雷锋,你有那么多存款,还这么舍不得买一双袜子。你瞧,你这双袜子穿在脚上不嫌得难受?”雷锋叔叔说:“只要不耽误我的工作就可以啦!”王大力又说:“那你不觉得难看吗?”“咱们军人不是把袜子穿给别人看的。”这几句话,就已经体现出了雷锋叔叔的节约精神。他每个月只有6元钱奖金,他却把钱存在银行,一年一年过去了,雷锋把省下来的钱全都捐给灾区人民,可是他自己却舍不得买新袜子。雷锋是多么节约啊!
雷锋叔叔最后因公殉职了,但他的精神是永远在我们的心中。雷锋叔叔和一些无名英雄一样是我们大家的好榜样,在为我们的祖国和人民做贡献而牺牲的!我们应该从现在开始,做一名优秀的少先队员,将来好为祖国做巨大的贡献!
雷锋叔叔这种勤俭节约、乐于助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他正是这种精神的化身。雷锋叔叔,我为您感到骄傲!
我还是一个学生,花起钱来却大手大脚,爸爸妈妈对我无可奈何。当学校放映电影《雷锋》时,我有幸观看了这部电影,受到了很深刻的教育。
影片《雷锋》展现了雷锋叔叔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共产主义光辉形象。其中,有这样几个镜头尤为感人。
一场篮球赛下来,战士们热的汗流浃背,许多人去买汽水喝,惟独雷锋捧起水壶喝凉开水。他说“喝白开水也一样解渴”。是雷锋小气吗?不,该花钱的时候,他一点也不犹豫。当别人有困难的时候,雷锋就主动伸出援助之手。战士王大力收到了一封家信,信中说他母亲病了,家里等着用钱。雷锋知道这事后,就以王大力的名义悄悄地寄去了20元。当别人有困难时,雷锋就挺身而出,慷慨解囊,辽阳市遭受洪水灾害,雷锋就把自己省吃俭用攒下的100元钱亲手交给了灾区的领导。他深情的说“人民公社就是我的家”。这情景真让人感动啊!
看《雷锋》想自己,我真是羞愧万分。自己整天想的是吃好,玩好。去春游,我吵着家长给我买三、四十元的水果、饮料及糕点。在学校里,我常常溜到外面去买零食。是《雷锋》教育了我,是雷锋的精神感动了我。钱是来之不易的,我们的生活并不富裕,我们要继承和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走雷锋的道路,做雷锋式的“傻子”。
《雷锋》读后感篇6前几天,我们学校组织我们看了一场使我现在还记忆犹新的电影,叫《少年雷锋》。
这部电影主要讲了雷锋小时候的悲惨生活和经历。在电影中,我几次留下感动的泪水。
走出电影院,我等母亲来接我,心中感慨万千,雷锋小的时候多么悲惨,哪能和我现在的舒适生活作对比?母亲已经来接我了。
回到家里,母亲去做饭,我又想到雷锋,他是多么的可怜、多么的不幸、多么的孤单、多么的悲惨啊!父亲被日本鬼子活活打死,母亲给地主家里干活,被汉奸刘绍礼x奸了。母亲悲痛万分,含辱自尽。哥哥到镇上的染坊学徒,被活活累死。留下了不幸的雷锋成了孤儿,吃不饱、穿不暖,还经常遭到地主的毒打。我想着想着,又一次流下了同情的泪水。
母亲把饭做好了,叫我吃饭,我才从电影的情节中走了出来。吃着香甜可口的饭菜,我不禁又想起了雷锋,他每天吃的是什么?是剩菜剩饭,有时连剩菜剩饭都吃不上。我想着想着,又一次流下了伤心的泪水,旧社会有多少像雷锋这样的苦孩子,我深感我们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
雷锋虽然他生活贫穷,但他有一颗报效祖国的心,他懂得幸福生活来之不易,他常常帮助别人,吃苦耐劳,经常做好事,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雷锋那么小就懂得报效祖国,我们应该从现在起好好学习,长大了做一个报效祖国,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雷锋》读后感篇7今天,我看了一部电影,名叫《少年雷锋》。这部电影记录了雷锋的童年。
雷锋和我的童年大不一样。
我在年幼时,有家庭的温暖,有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呵护着。而雷锋呢?从小就失去了父母,只能住在亲人家里。当我受到别人欺负时,母亲会找那个人说理,我想要哪个东西,父亲就跟我买。而雷锋呢?没有父母,亲人又很忙,没有时间管他。唉……
吃的呢?雷锋和亲人只能喝稀饭,吃咸菜,经常饿肚子。我呢?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不但可以吃蔬菜、吃鱼、吃鸡等,而且零食也很多,想吃就吃,从不饿肚子。
穿的呢?我从小就穿着好衣服,穿好鞋,从不挨冻。而雷锋呢?衣服破烂不堪,没有鞋穿,经常挨冻。
玩的呢?我也比雷锋好。雷锋只能念儿歌、做游戏。而我现在可以玩电脑、逛公园,十分快乐。
住的呢?那就更比雷锋好。雷锋从小住在茅草做的房子里,暴风雨一来,十分容易倒,很吓人的。而我住在钢筋水泥结构的楼房里,十分安全、舒适。
我童年的大好时光,同雷锋相比,是多么幸福呀!我应该好好珍惜,勤奋学习,掌握过硬本领,长大了比雷锋做更多的好事!
《雷锋》读后感篇8前不久,我阅读了《雷锋》这本书,雷锋的品质让我深表佩服。
书里有这样一个情节:有一次,雷锋发现自己的袜子找不到了,就到处寻找。一旁的王大力就说:“你有那么多存款还舍不得买一双袜子?”雷锋听了,说:“我要节俭一点,那双袜子能穿就穿,只是破了一个洞,还能用,再说了,我们解放军穿袜子又不是给人民看的。
雷锋从小就帮别人打工,连星期日都不休息。而且,雷锋心地善良。有一次,他在马路边上发现了一个妇女抱着一个孩子,便上前询问。原来,她们迷路了,家离这儿有几十里远。雷锋扶着妇女,抱着孩子,走了2个多小时,才把她们送回了家。
有一天,烈日炎炎,战士们打完篮球都去买汽水喝,而雷锋却在”咕嘟、咕嘟”地喝白开水。他笑着对战士们解释说:“喝白开水照样解渴。”瞧,雷锋多么节俭,有那么多存款也不花,不想为一瓶汽水浪费。
看完这本书,我蓦然懂得了:以前,我遇到需要帮助的人时都不理不睬,还乱花爸爸妈妈的钱,我真应该学学雷锋。于是,我来到楼下,帮妈妈拖了一次地,我想:以后我也要这样,多助人为乐!
《雷锋》读后感篇9有人说,雷锋,这位伟大的战士,用螺丝钉鼓励自己。他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壮举,他所做过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平凡的,小小的,细微的,然而正是这无数的平凡构成了他的伟大,他将自己那些平凡的脚印,一个个清晰地刻在人们的心中。雷锋叔叔只是一个普通的汽车兵,而他却做出了不平凡的举动,好事做得不计其数。雷锋叔叔之所以这么伟大,是因为他把远大的理想和生活、工作中最细小的事情联系在一起,用革命的干劲深深地鼓舞着自己,用党的光芒照亮着自己。战友的棉裤破了,他不声不响地把棉裤补好;大嫂的车票丢了,雷锋主动用自己的津贴补车票;当战友家有困难的时候,他偷偷地以战友的名义寄钱......他常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这就是说,不单单是补棉裤、寄钱......雷锋叔叔这种助人为乐的精神是到处都可以闪光的。
今天,我希望在此,倡导大家,学习雷锋的钉子精神。
《雷锋》读后感篇10雷锋一生下来,3岁时,父亲就去世了,不久,母亲也自杀了,雷锋一直过着苦难的童年。雷锋长大了以后,一心为国,虽然他的身体很弱,但再苦的活雷锋都能干。
雷锋不顾自己,一心为着他人,做的好事说也说不完,牺牲时,才二十几岁,正因为他生前帮助过许多人,所以,许多人都为他伤心。
看到这儿,我的眼睛里闪烁着泪花,但怎么也流不下来。我被雷锋这种精神深深地打动了,虽然表面上没什么,但我心中已经在暗暗下决心:我要向雷锋叔叔学习,学习他那种为国、为人民的精神。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一个人只有一次。雷锋愿意把他的生命来换人们的利益,这是常人做不到的。
读了《雷锋》这本书以后,向雷锋叔叔学习的信念,已经在我心中生了根:我要向雷锋叔叔学习,学习他那种为国、为人民的精神。
《雷锋》读后感篇11书中有的片段让我高兴地唱起了儿歌,如:一天雷锋和他的朋友一起去公园,一个小朋友来找雷锋玩,雷锋很爽快地就答应了,雷锋和小朋友们在一起又是玩拍手,又是跳舞,还和他们唱起了歌,还教他们做纸飞机。在一起又唱又跳,多快活。我如同也到了他们身边,和他们一起玩。
有的让我泪如雨下。如:一天,外面下了大雨,水已经到人的小腿了。去看病的雷锋,在路上看到了一位老奶奶和她的孙子,要到医院反方向的
里外的儿子家里去,雷锋见了忙说自己顺路。帮他们赶路,路上有许多土堆,下了大雨,土堆十分难爬,雷锋双手抓着地,背着小朋友,推着老奶奶,上了一个又一个土堆,后来连水也没有喝就离开了老奶奶的儿子家。我看到这十分感动,我就好像老奶奶一样,热泪盈盈。
有的让我笑掉了大门牙。比如:雷锋在节假日去工地参加劳动,为了借车,把衣服拿来做抵压,结果他的精神带动了所有的工人,在一天内完成了三天的任务。为此,工地的人很感谢他,看车的大爷在雷锋的衣服里看到了雷锋衣服里替同事接的信,把雷锋同事的单位名字写了下来,给工人们看。结果,工地的人张锣打鼓地把感谢信给了雷锋的同事,别人看了都笑了,那个同事,脸红得像个红苹果。不好意思地跑回了房子里。工人们也糊涂了。
让我最吃惊的是那么年轻的雷锋因为出了车祸牺牲了。雷锋是个多么好的人呀,怎么就这么……唉。
我要学习雷锋,讲文明,懂礼貌,一心为国,乐于助人,节约、大方的好品质,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好人。
《雷锋》读后感篇12雷锋说过:“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每当听到这掷地有声的话语时,我就会心潮澎湃。是啊,雷锋一生都是为了国家和人民,这种奉献精神让我感叹不已。
今天,我们观看了《青春雷锋》这部伟大的电影。电影中,讲述了雷锋叔叔从小便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每天只能生活在饥饿与苦难之中。之后,他在党的呵护下健康的成长了起来。15岁时,年少的雷锋坚持要回报祖国。他不顾养父的劝阻,跑到鞍钢去干活。在这段时间,雷锋叔叔多次被评为“模范标兵”,一直在前线工作,毫不抱怨。这是雷锋叔叔在用自己的一生回报党和人民啊!
其中雷锋叔叔有一次乐于助人的事情很让我感动。在炎炎夏日中,雷锋叔叔看到工人们在搬砖头,于是赶忙加入了队伍中。他十分卖力地搬砖头,这种干劲感染了所有工人,大家齐心协力,终于完工了。一滴一滴汗珠从雷锋头上滴了下来,飘洒在飞扬的灰尘中。我从中感受到了,雷锋叔叔是一个无名英雄,尽自己的力所能及去帮助别人。
其实,我也帮助过别人。记得有一次,我准备乘坐公交车去上补习班。上车后,我找了一个空位置,坐了下来。车子缓缓开动了。不久,车上越来越来拥挤。这时,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爷爷走上来了,他似乎已经年近花甲了,额头上爬满了皱纹。此时此刻,我想到了雷锋叔叔,他那种精神使我刻苦铭心。我连忙把座为让给了老爷爷。老爷爷也真心的感谢我,我真是应了这句话“授人玫瑰,手有余香“。
雷锋叔叔把党和人民放在生命中的第一位,我要向雷锋叔叔学习,学习他那种只求付出,不求回报的精神。人虽一死,精神永存!
我强忍着疼痛颤抖着一点一点缓慢地站起来,我一定要站起来!可残余的力气却不允许我的做法。属于我的台下有一人激动的站起为我打气,掌声是那么的热烈,她大声地对我喊着:浅浅,你是最棒的!相信自己站起来!浅浅,站起来!
她带动起了所有的人,更多的等待,更多的鼓励。
一种信念,一种声音在呼唤我,我要起来,我要起来,就算为了她,我也要起来……
再次听到观众无比响亮的掌声时,我重新的站了起来,音乐响起,我尽力露出微笑,献给支持我的人,献给那个她。
我清楚地记得那一天是3月2日,莫晓抱住我悄悄地说:浅浅,这是我收到最好的生日礼物。我轻轻的咬着着嘴,莫晓你又何尝不是送给我一份最好的生日礼物?不,你送给我的又何止是一份生日礼物?你送给我的是些许心灵的改变。很多人,在人生的道路上会摔倒,可我们关注的是会有多少人可以重新站起,失败了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根本就不知道究竟是哪里失败。
莫晓,我最爱的朋友,我真的不知道我该如何感谢你。在那个初夏的下午若是没有你的强势,现在的我会不会还是那样的孤僻?我感谢上天让我遇见你,我庆幸在最美的年华里遇见你。
花期,人生阶段的唯一,倚花独伤,却因你而不同。
六年级:吴家琪
《雷锋》读后感篇13我读了《雷锋》这本书之后,心里就像打碎了五味瓶似的,很难受。
雷锋还在牙牙学语时,他的爸爸就因国党的毒打而死去。接着,他的弟弟哥哥因患病没钱治疗相继死去。他的妈妈受尽了污辱,也含泪悬梁自尽了,从此,雷锋成了一个很可怜的孤儿。
时间如流水,转眼间,雷锋已是一个青年了,他没有忘记儿时的痛苦,努力工作,光荣地加入了共青团。真是喜气连连,他又当上了军人,有一次,部队的车丢了一个火花塞帽,他坚决不换新的,在车里找了好长时间,才找到,避免了一次事故。
可是,在1962年8月15日,他和助手把车开到驻地时,雷锋看到车上溅了好多泥水,他是很爱护车的,就指挥助手把车开到营房后面去洗,可正当雷锋在专心指挥汽车时,不幸被倒下的木桩砸伤头部,送到医院抢救时,因伤势过重,不省人事。
我读完这本书之后,不禁流下泪来……
《雷锋》读后感篇14星期一,我们班进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班会课!黑板上写着四个仓劲有力的大字-《学习雷锋》。我们不禁想起了《学习雷锋好榜样》这首歌:“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爱憎分明不忘本,立场坚定斗志强……”我们的班主任秦老师站在讲台上,兴致勃勃地讲起了雷锋的故事:“有一天,雷锋坐上了从抚顺开往沈阳的火车。他看到坐车的人很多,就把座位让给了一位老人。他看到列车员忙不过来,就帮着扫地、擦玻璃、倒开水、帮旅客拿东西,忙个不停。有人劝他说:“快歇歇吧!”可他说:“我不累。’”半个世纪过去了,雷锋的名字及雷锋精神穿越时空,在当代的影响仍然是那么巨大。我们已故敬爱的周恩来总理对雷锋精神曾这样概括:“雷锋精神是伟大的,雷锋精神是永恒的。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结合的产物,是我们民族精神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全国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不管在何时何地,都要以雷锋精神为鼓舞,帮助、关心人们,让世界布满爱,让雷锋精神更好的传承和发扬光大。
《雷锋》读后感篇15大家都可能认识或听大人、老师提起过这个人,这个名字——雷锋,我读了《永远的雷锋》至今难忘。
雷锋小时候家里非常贫苦。雷锋七岁就成了孤儿,新中国成立后,受到党和人民政府的亲切关怀,被送进了学校读书,七岁从此就住在六奶奶家。雷锋做了一火车的好事,但他在1962年8月15日指挥倒车时,不幸殉职,年仅22岁。雷锋牺牲后,他的事迹在人民群众中广为传颂。
雷锋人虽然小,却懂得生活的艰难,他怕给六奶奶家增加负担,时常偷偷到远处去讨米,有时回不了家就露宿在外。为了贴恩人家,他还经常上山去砍柴。这种饥寒交迫、日晒雨淋的生活,使他脊背上生了一个“背花疮”。
而我们又是怎样做的呢?每天回家,妈妈给我们做好饭,等我们回去吃。有时候,还会给妈妈增添负担。例如:要买这样的玩具;买那样的零食;买这样的饮料;卖那儿的漫画……
有一天,雷锋在工人俱乐部看电影。开演前,一位姓贾的同学发现前排座位上有位解放军同志在聚精会神的看书呢。他一看读书人,正是雷锋。“这么一点时间,你还看书!”雷锋说:“时间短吗?我已经看了三四页了。看一页,是一页。积少成多嘛!学习,不抓紧时间不行。”
那我们又是怎样读书的呢?读漫画书、读小说、对我们不益的书,其实必须要读名著、童话……读书不能囫囵吞枣、不能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让我们发奋读书吧!
《雷锋》读后感篇16说起雷锋,可能是人人不知,人人不晓。他是一个舍弃生命、帮助他人的人,他的精神在今天是人人传诵,但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做一个像雷锋那样的人呢?
马路边,一个天生残疾、腿短的老人在艰难的乞讨。她的腿又短又细,和身体不成正比,腿上、脚上,尽是污垢。每走过一个人,她就向他们磕一个头,希望得到他们的施舍。可是路过的人不是把她漠然忽视,就是对他横眉冷对;不是向她投去充满同情的目光,就是对她恶心嫌弃。没有一个人肯停下脚步,给她几块钱。这就是所谓的雷锋精神么?
但也有些人是一个真正像雷锋的人。
暑假里,我要去上游泳班,上完之后就给妈妈打电话,让她来接我。可是有一次,我出来的时候,发现手机坏了,不好开机了。我一下子急得满头大汗,这可怎么办啊?没办法,我只好自己想办法。我看到旁边一位卖香肠的大姐姐,脸上全是明媚的笑,就鼓起勇气,去向她借手机,“请问,你的手机能借我打个电话么?我的手机坏了,不好打。”她回头一看,见我急着用,就把手机借给我了。“谢谢你,需要我给电话费吗?”“呵呵,不用,助人为乐是一件快乐的事,我怎能再向你要电话费呢?”靠这个手机,我才把妈妈叫来接我。
仔细发现,“雷锋”就在我们身边,关键看你是想当雷锋,还是想当被“雷锋”帮助的人。
《雷锋》读后感篇17今年寒假,我看了一本叫《雷锋》的书,我读了非常感动,感觉受益非浅。
雷锋家境非常贫穷,自幼父母双亡。尽管生活境遇非常悲惨,但雷锋从小性格刚毅,为人正直,非常富有同情心,乐善好施,喜欢助人为乐。自从他参军以后,战友或周边素不相识的人遇到困难,他总会竭尽全力帮助他人,以自己微薄的力量,为别人送去温暖。他艰苦朴素,一双破袜子补了又补,还是舍不得扔掉,但对需要帮助的人却毫不吝啬。在他所在的部队里有“螺丝钉”的美誉。
在《雷锋》一书中,雷锋同志的光辉事迹比比皆是,让人印象深刻。雷锋有一次去安东,好事做了一火车;雷锋外出,发现一个妇女没钱买票,他用自己不多津贴为大嫂买了一张票,当大嫂问他的名字雷锋说:“我的名字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战友家有困难,他就偷偷往战友家寄钱。在雷锋短暂的生命里,类似这样的好事数不胜数,不胜枚举。有人说,雷锋是傻子,可雷锋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为了人民的利益,我宁可做一傻子。
与雷锋叔叔助人为乐,不计个人得失,处处为人着想的高尚品质相比,一些人只唯利是图,自私自利,麻木不仁,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丑陋品格,可谓是小巫见大巫,不可同日而语了。生活中我常常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中看到:老人在路上摔倒了,身旁的人大都是视而不见,怕惹火烧身;有小偷偷别人东西,路人基本上都作袖手旁观状,鲜见挺身而出者;在公交车上,有孕妇、老人上车,但很多年轻人却置之不理,表情漠然,无动于衷。许多人都感叹:现在社会风气真是越来越差了。我多么希望我们的社会多出现些“雷锋”式的人,让世界处处充满爱和温暖。
在《雷锋》一书中,雷锋的闪光点不仅仅限于助人为乐。雷锋还非常爱学习,一本书他看了一遍又一遍,别人都休息了,他还在看,本子上摘满了笔记,学习书中精神。并用从书中的知识学以致用。读到这儿,我不由地想到自己:爸爸妈妈给我买了这么多书,每次,我只看一遍就瞟都不再瞟一眼,从来不做笔记,而雷锋呢?就这么一本薄薄的书,雷锋却看了好几年,一连看了几百遍,甚至上千遍!不管这书有多破、多旧,字迹有多模糊,他仍然不扔掉它,依然津津有味地沉浸在书海中。与雷锋叔叔惜书如命相比,我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虽然雷锋同志辞世已经好几十年了,但他的事迹广为流传,为世人所景仰和传颂。
虽然我们现在年龄还小,与雷锋叔叔所处的年代也不同,但“助人为乐”,“勤奋学习”这种良好品质却是相通的,永远也不会过时,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要处处以雷锋叔叔为榜样,多多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努力学习,不做温室里的花朵,让一切善良的品质在生活的土壤里生根发芽。
《雷锋》读后感篇18今天,观看了这部电影,我深深的被雷锋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精神所感动。雷锋把自己的青春全部献给别人,他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壮举,他所做过的每一件事都是平凡的,然而正是这无数的平凡才构成了他的伟大。
雷锋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他很小的时候母亲被逼死了,父亲被枪打死了,十二岁的哥哥为别人打工活活累死了,弟弟在妈妈的怀里饿死了,雷锋七岁就成为了孤儿。
雷锋当上解放军后,他一心想着为祖国和人民服务,他把别人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他把平时省吃俭用下来的积蓄寄给战友中有困难的家庭,寄给遭受灾荒的不相识的人们。他用业余时间辅导附近学校的孩子们,他用自己的钱为丢了车票的旅客买票,他深夜为战友缝补衣服……雷锋经常利用节假日外出做好事,他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
《雷锋》读后感篇19听妈妈讲那过去的故事,相信同学都听过,是的,没有过去解放军叔叔的奉献,就没有我们现在的新生活,其中雷锋就是一位令人崇敬的好军人,有严明的纪律,很组织,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习的。
想想以前在班集体中,我排队时候说话,作业拖拖拉拉,还经常和同学闹别别扭,真应该和雷锋叔叔好好学习,雷锋叔叔写的日记丰富多采,充满了生活味,可我呢,常常为一篇日记抓脑筋,只有短短的几句话,和雷锋叔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老师经常会在做完早操之后给我们做思想工作,不知道说了多少遍了,雷锋出身贫穷,吃了上顿没下顿,可我们呢?我们这群公主,公子们,每天丰衣足食,还提出意见,雷锋叔叔乐于助人,把每月的津贴两元积攒到了两百元,并上缴国家,我却为了同学弄坏了文具盒而斤斤计较。为了同桌把我的本子弄坏了而喋喋不休。想想真是太不应该了。
我以后要和雷锋叔叔学习,做一个有组织性,天天好好学习,乐于助人的少先队员。
《雷锋》读后感篇20雷锋出生在贫苦的旧社会,雷锋悲惨的童年经历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当时吃不饱穿不暖,上学是不可能的事,但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终于解放了,雷锋上学了,雷锋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报答党的恩情,他在学习上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少年,在乡里不畏惧恶霸地主和他们机智勇敢的作斗争,他在冰水中救过同学,在雨天背过同学过河,他是个见义勇为的好少年,雷锋参军了,在部队里刻苦训练,在生活上勤俭节约,热心助人,一辈子做实事,做好事从来不留姓名。
我读完这本书非常感动,我要学习他乐于助人,不怕吃苦,不怕困难,勤俭节约,还要学习他的钉子精神,在生活上不能浪费,我们不管大人小孩都要学。
《雷锋》读后感篇21爸爸给我买了一本《雷锋》书,我一拿到手,就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雷锋的童年很不幸,3岁时爸爸就去世了,不久妈妈也自杀了,他一直自己过着苦难的童年。但他自立自强,从不向困难低头,长大以后,一心为国,虽然他的身体很弱,但他什么苦活累活都抢着干。他从不顾自己,一心为他人,牺牲时,才二十八岁,正因为他生前无私的帮助过许多人,所以,许多人都为他伤心。雷锋这种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虽然表面上没什么,但我心中已经在暗暗下决心。向雷锋叔叔学习,学习他那种助人为乐的精神。
读了《雷锋》这本书以后,向雷锋叔叔学习的信念,已经在我心中生了根,我要向雷锋叔叔学习,学习他一生毫不利己,专门为人的精神。
《雷锋》读后感篇22我以前读过《雷锋》这本书。
雷锋是一个有巨大爱心的人。有一次,下着大雨,雷锋在路上见到一位大嫂背着一个孩子,手里还牵一个孩子,他把自己的雨衣披在那位大嫂和她的孩子们身上,并把她们送回了家。还有一次,雷锋在路上见到一群人围着一个妇女,一问才知道,原来在火车上小偷把她的钱包偷走了。于是雷锋用自己的钱给她买了一张火车票,她问:“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雷锋说:“我叫共产党员。”“你住在哪里?”她又问,雷锋回答道:“我住在中国”。
雷锋做的好事太多了,说也说不尽,现在说说我吧,我的自理能力很差,连自己都管不好,别说帮助别人了。可是,我已经发誓,我要改了我的毛病,向雷锋学习。
希望大家支持我!
《雷锋》读后感篇23今天,我看了一部电影叫《雷锋》,雷锋叔叔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
一次,雷锋叔叔带病在火辣辣的太阳下干了一上午的活,下雨了,他看到有一个老奶奶拉着一个小孩正准备回家,倾盆大雨阻挡了他们的路,雷锋看见了,二话没说,抱起小孩拉着老奶奶把两人送到家,最后连姓名都不留。他的这种做好事不留名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雷锋叔叔有一句名言: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而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当中去。多好名言呀,在当今的社会多一些这样无私奉献的人,我们的社会会更和谐,祖国会更强大,而我正是要向雷锋学习,做一个无私奉献的人。
《雷锋》读后感篇24雷锋,是个乐于助人的好战士。前几天,我在书店看到一本《雷锋》的书,于是就买了下来。一回到家,我就爬不急待地打开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雷锋的一生是苦难的一生。3岁时丧父,不久后又丧母。经历了苦难的童年,长大后,他立志报国。虽然他的身体很虚弱,但是他依旧尽心尽力为人民服务,很是能干。
雷锋不顾自己,一心为他人。他牺牲时才二十几岁。一如既往,这次他也是为了人民,才贡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读了《雷锋》这本书,向雷锋叔叔学习的想法,已经在我心中生了根。我要向雷锋叔叔学习,学习他那种为国为民,毫不为己,专门为人的精神!
《论语》读后感范文(通用10篇)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论语》读后感(通用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论语》读后感1今年假期,我就有幸拜读了一下。说它是薄薄的一本小书,实在不假。虽然字印的斗大,再加上注释,翻译,总共也不过220页。想想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如此的一本小书。若是摆在那些厚似馒头,重似砖头,印刷精美似绣花枕头的大部头巨著之中。实在是不起眼之极了。何以想象,就是如此的一个薄薄的小书,却统治了中国近二十个世纪,是中国的立世的历史呢?可见《论语》是一本应百读、细读的好书。
其中灵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就是第一篇:“学而实习之,不意乐呼,有朋自远方来,不意乐呼,人不知而不蕴,不亦君子呼?”这句话的意思是:意思为学习之后经常去温习,不也是快乐的事吗?有朋友从远方来,不是值得高兴么?别人不理解你,而你不生气这不是君子么?
我认为我们在生活中,应该把学习同样当成一件快乐的事情,好好学习。而当朋友来到你家里,你也应当非常高兴,该热情款待才成。当别人不理解你的时候,你不能生气,而应该耐心的对别人讲明你的理解,这样你才是个君子。
《论语》这本书非常好,他告诉我们许多人事间的道理,它能让你品德高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普通人把《论语》作经书看,认为是圣人之言,不以文学论。但以文学眼光看来,《论语》一书的文学价值很高。
《论语》读后感2有句话说得好:”半部论语治天下。”别说半部论语了,就单单几则论语就告诉了我做人与学习的道理。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这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的意思是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才是真正的智慧。
这里面还有一个历史典故呢!话说某一天,子路来孔子家学习,穿着非常华丽的衣服,慢慢的走了进来,孔子让他换一件衣服,子路听到后连忙回家,换了一件非常朴素的衣服回来了。却还是原来的样子。孔子就对他说:“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不知,不知为不知是智也。”
我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有一天,班里数学测试,成绩出来后,我有一道题不懂,就去问老师。老师讲过后,问我明白没有,虽然我没有弄懂,可是我不敢说,怕老师说我笨,结果下一次考试又没有答对,去掉了8分。
《论语》使我们懂得了很多:学习态度、学习方法、更多的是做人的道理。你只要悟出其中的道理,人生就会无往而不胜!
《论语》读后感3闲来无事,掐指一算,自余去年习《论语》,至今已有一载有余。除过背了“乡党”,“先进”等几篇以外,竟无甚感触。正暗暗哀叹时,周礼不禁触动了我,遂意欲小议周礼。在此不敢高谈阔论以充学者,实只乃表我之浅见也。
礼,乃中国古代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周礼,即周朝时期发展起来的,建立在维护统治者利益的基础上,并束缚人的思想和社会活动,调整人们行为规范的总和。
周礼,和礼法、祭祀于一体。所谓礼法者,即法纪与礼仪。法纪即法律。礼仪,即礼节与仪式。何谓祭祀?即备供品向祖先致祭行礼,表示崇敬并求保佑。于是乎,周礼既为维护统治者利益的道德标准,又是法律规范,形成了礼律相通的礼教。即礼允许,法律亦允许;礼不允许,法律亦不允许。所以,周礼巩固了统治者的权威,这大概也是周公制礼的真实目的吧:巩固年幼的成王政权。
为什么说周礼是统治者巩固和加强政权的工具呢?因为它强调阶级性与等级性的差别并且设计了一套繁琐的程序来维持这种差别。正如荀子曰:“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也。”
周礼要求必须亲爱以父权为中心的尊亲属,使亲者贵,疏者贱。此谓“亲亲”。
周礼还要求下级必须遵从上级,特别是周王。严格规定上下级秩序,不得犯上作乱。又有“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讲的是一个卿大夫冒用皇帝规格的舞蹈,孔子认为不可原谅。此为“尊尊”。
周礼维护父权中心的社会,特别歧视妇女。“幼从父兄,嫁而随夫,夫死随子。”
看罢礼法,再来看看祭祀吧!“季氏旅于泰山,子谓冉有曰:‘女弗能救与?’,对曰:‘不能。’,子曰:‘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就是说一个大夫级的人物,却祭皇帝才能祭的山,所有人反对。这说明不同等级者的祭祀也不同,绝不允许僭越。
撇开礼的等级性和差别性束缚不谈,其实践过程更是莫名其妙,程序繁琐,如诸侯每月初一杀一头羊举行祭祀,表示‘听政’开始;国君祭祀赐的肉不能过夜……
从这些话中,我们不难发现统治者是如何利用礼来压迫人民:周礼强调等级性、差别性和程序繁琐性,并且极其严格地维持这种等级差别,决不允许任何人僭越,如果违反,轻则受众人谴责,重则受刑罚制裁。
周礼因身份等级不同而不同,所以,周礼不是一种公平的社会规范。它不仅表现对被统治者的束缚,更是表现了统治者们不同的等级关系!只可惜,当时的人们没有一点觉悟,对礼的束缚毫无察觉,并认为能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连圣人孔子都说:“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当然,我们也不能将周礼全盘否定,在当时的社会,周礼还是在一定的程度上缓和了当时的社会矛盾,毕竟“礼崩乐坏”不是好事。同时周礼还形成了古代华夏文明的精神渊源。总之,我们要以历史的眼光去剔其糟粕,汲其精华。
《论语》读后感4我们学校是经典古诗文诵读学校,从一年级开始,我们就读了许多经典的古诗文,比如说《弟子规》,《三字经》等,我们四年级读的是《论语》。
我喜欢《论语》中的一句话,是:”贤贤易色;是父母,能竭气力;是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务必为之学以。“
有一次,我到老家,和同学约好了,下午我去他家玩,我告诉奶奶:”三点的时候叫我,我要去朋友家玩,好吗?“奶奶说:”好的。“到了三点我起来一看,太阳好像要把大地烤焦是的,到了四点,太阳还是那么大,我想5点再去吧,奶奶对我说:”赶快去把你的朋友要等急了。你不是学过论语,里面有一句话正合适,与朋友交,言而有信。“我说:”现在就去。“我立马跑向他家。
如果你现在来到我的学校,还能听见琅琅上口的读书声,我们要讲古诗文诵读进行到底。
《论语》读后感5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这里讲的是如何调和“学”和“思”的矛盾。作为一个理科的学生,我觉得我对这个问题有相对深入的理解。只学而不思,不易发现别人的错误,也不容易有自己的思想。就像读《论语》,买一本书回来,刷刷几下读完,即使过目不忘,学到的也是别人的东西。思而不学,则会进展缓慢,而且容易钻进牛角尖出不来。这时如果能够参考一下以往人们对同一问题的看法,则很可能会有豁然开朗的感觉。荀子也说过“吾常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所以,孔子告诉他的弟子,在学习中要把握好“学”和“思”这对矛盾。
人们常挂在嘴边的话,我竟然不知出于《论语》。像“父母在,不远游。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道不同,不相为谋,任重而道远,死而后已,朽木不可雕也。三十而立……”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学贯中西的学者们常把孔子和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相提并论。苏格拉底是被雅典民主政权处死的,据说是自由精神阻止他逃亡。但我更喜欢孔子的直言不讳:“道不行,乖桴浮于海”,这同样是一种自由精神。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中庸之道。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孔子讲究孝道,孝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今天的人们却在褪色,对其讲孝是非常必要的,让他们明白孝是为人之本。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事父母能竭其力;”等。即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这里讲了什么是孝,同“事父母能竭其力”有些不同。虽然事父母能竭其力,但在社会上做事,或是或是抢劫,触犯法律,使父母担心、忧心,这也不能算是孝。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论语》读后感6俗话说: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个高尚的人交谈。这次的作文课上,我们赏读了《论语》这本书,我从中获得许多感悟。
以前,我总是认为古人的经典文章很深奥,读不懂。而读这本书时,我就像坐在伟大的教育家孔子身旁,和他面对面交谈,不断地汲取知识的营养。
曾子日:“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意思就是:我每天多次反省自己,替别人办事是不是尽心竭力呢?跟朋友往来是不是诚实呢?老师传授的学业是不是复习了呢?
是啊,“反省”是一件多么重要而且必要的事呀!只有不断地通过反省,我们才会及时发现错误,并且加以改正。正如上个星期日,表姐到我家玩,我不小心打碎她心爱的水晶星星瓶,却撒谎说是小猫弄翻的。现在想来,我感觉自己是个多么不诚实的人!交而不信是多么要不得!后来,我把这件事告诉了表姐,并向她道个歉。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一定会不断地反省自己,端正自己的言行。
子日:“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这句话告诉我们,应该不断向有长处的人学习,拜他们为师。当然,看到有缺点的人,也要想想自己身上有没有这样的缺点,如果有就需及时改正。比如我们班的陈雨萌同学有很多长处,如唱歌,舞蹈,钢琴,书法等,我应该多多向她学习,让自己的品性更高;而我们班的梅子珊同学有害羞的缺点,我恰好也有这个缺点,所以我要改正,让自己变得胆大、自信,做一个勇敢自信的孩子。
……
《论语》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床头,里面的经典句段,给我带来了真理无数,时时读来,获益匪浅!
《论语》读后感7读完《论语》,坐着发呆,迷茫中,《庄子。秋水》中的一句话,浮上心头。“至德者,火弗能热,水弗能溺,寒暑弗能害,禽兽弗能贼。非谓其薄之也,言察乎安危,宁于祸福,谨于去就,莫能害之也。”
孔子在中国历史上的角色是什么?
是一位在文化封冻的河流上用肩膀奋力拉船的纤夫,是一名在“人治”与“专制”之间撑船的摆渡人。
一个自由的思想家,却因为世事的束缚、统治的变迁或被哄抬或被蜚斥,终己一生在困境中追求着不得志的“仁”的理想。
好心人一直在呼吁同情弱者,却又总是将至德者归入强者之列,似乎天生不属于同情范围。其实,世间多数出色者都因为众人的分享、争抢和排挤而成了最弱的弱者。
孔子就是最好的例证。
在谈论理想时,那浅浅的一句:“吾与点也!”所包含的已然淡漠的不得志,又怎能不引人喟叹?
《论语》中并没有太多华丽的辞藻,而是质朴的道理和,以身作则。细想身边
常有这些品格的展露,而习惯于淡漠的我们却很少如此清晰地看待。也许华夏的血脉里,正有“君子“的影子,只是经过孔子等至德者的吐纳,将它凝固住了,现之以墨字,代代相传。
或许至德者从不抱怨,透过字里行间,只能隐约看见孔子影影绰绰的无奈。记得有人曾说:“半部论语治天下。“拥有一整部《论语》的孔子,留下的却只有无奈的隐忍。
《论语》读后感8孔子主张勤俭而爱人。勤俭爱人体现出孔子思想具有人民性的一面,孔子主张轻徭薄税,弟子冉求帮助季氏聚敛财富,他愤然宣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孔子一向崇尚节俭,即使“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也“乐在其中矣”(《论语·述而》)。他主张治理国家“导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孔子的这些思想,为后世所继承,在中国封建社会为保证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孔子主张仁爱。
“爱人”就是对一切人的尊重和爱敬之情,把人当作是具有平等人格的人而对待,即”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颜渊》),“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子路》)。
“仁”字在上古时代已出现,意为二人以上的人与人之间亲密友善的关系。,孔子继承了仁的基本内涵并作了重要发展,明确指出仁的基本精神是爱。“樊迟问仁,子曰:‘爱人’”。
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而第七
《论语》是从生活中来的,也应该回到生活中去。也就是要在生活中去理解它和实践它。否则,《论语》对我们来说仅仅是一些古奥的文字而已。
像董子竹先生那样,钻研《论语》多年,然后带着火药味地和别人争论仁义君子。我是不太赞同的。
《论语》读后感9这个假期,我和爸爸妈妈一起背了《论语》。我们每天背一两个小段,边背边对照平常的行为举止,看看有什么做得不对的。《论语》象一个循循善诱的老师,每天给我们讲做人、做事、做学问的道理,给了我很多启迪。
在《论语》这部书里,让我记忆最深的是“君子有九思”这段。它是这样写的:子曰:“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它的意思是:君子遇到九种情况要思考:看的时候,思考是否看清楚了;听的时候,思考是否听明白了,脸色表情,要想到是否温和;容貌态度,要想到是否严肃认真;遇到疑难问题,要思考怎样向别人请教;发怒时,要思考会有什么后患;看见可得利益,要思考是否合乎道义。
“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读到这句,我不觉有点脸红。平时我和爸爸妈妈交流讨论的时候,态度很差,经常说着说着就不耐烦起来,象一头莽撞的小牛,全然不顾妈妈的感受。以后,不管是什么事情,我对爸爸妈妈态度都要好一点,好好商量。
“事思敬”,在学习中,我也没有达到这个要求。我有时候做事不认真,学习应付了事。美国航天史上有次航天飞船失事,不是因为什么重大技术失误,只是因为有几个螺丝没有拧紧。有时候我做数学题错了,不是因为不会做,只是因为草稿太潦草,数位没对齐,算错了。今后,不管什么事,我都要一丝不苟。
以后,我还要经常温习《论语》,按里面传授的道理去要求自己,和别人友好相处。
《论语》读后感10“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句话选自《论语》里面的《为政》,这是《论语》十则里给我感受最深的一则。是说:“教导你的话明白了么明白了就是明白了,不明白就是不明白,这就是智慧。”这句话虽然出自春秋末期的孔子之口,但仍对现代人有着深远的教育好处。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这句话包含着一个道理: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谦虚诚实,切不可不懂装懂。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一天都要遇到很多形形色色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报以谦虚诚实的态度去对待,有不懂的问题,应当及时向别人求教,甚至是“不耻下问”,如果不懂装懂,敷衍塞责,最后只会害了自己。
此刻社会上有很多闲杂人员整日靠骗人过日子。就那算命来说,明明是封建迷信,可算命的偏偏要揣着糊涂装明白,愣要给你的一生说出个所以然来,可笑至极。
再比如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遇到不懂的问题,这是很正常的,这时候应当找出不明白的地方,迅速向老师同学请教,而有些同学总是偷懒,想凑凑合合混过去,给自己找各种各样做错了的理由,总认为自己的错误仅仅是个失误,这样时间一长,就必然会漏洞百出。
让我们“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做一个于人于己都诚实的人吧!
《社戏》读后感范文(通用5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社戏》读后感范文(通用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社戏》读后感1当细细品味过鲁迅的这一篇《社戏》,我发现我早已被文章所带回到那个动荡的年代,这一篇读后感或许可以表达我此刻的心情。语文网小编跟大家一起来分享下。
鲁迅的作品读过不少,作为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的作品有惊人的思想深度和对社会的剖析力度,塑造了一系列具有民族和时代特点的典型人物形象。但在他的小说和散文里,我们可以发现一个特殊的群体,那就是儿童形象。在《孔乙己》、《故乡》、《社戏》、《狂人日记》、《祝福》、《药》、《风波》等小说中,鲁迅塑造了一系列鲜明的儿童形象,其中大多是已被吃掉的儿童,通过对这些儿童的描写,深刻揭露了封建社会吃人的本质。给我印象尤为深刻的就数《社戏》中的儿童形象。
鲁迅从正面描写儿童来表现自己的感情,塑造了一群天真活泼、纯洁自然的儿童形象。小说虽名为“社戏”,却并没有详细描写戏的内容和表演,写的是我看戏的过程和心情。“我”二十年来一共只看过三次戏,两次是在北京戏圆看京戏,一次是少年时代在浙江绍兴小村看社戏。前一部分描述“我”在北京戏园中的感受时用的是一种讥刺嘲讽的杂文手法,语言尖刻且带讽刺性,而在叙写乡村生活的整个过程中基本上是用浪漫主义的叙述方式,使用了优美的抒情散文式的笔调,荡漾着诗一般的情趣、画一般的意境。其实三场戏都枯燥乏味,三场戏都没有看到什么,看戏的“我”三次都中途告退,但作者为何抑前扬后,甚至连词语的选择语言的风格、使用的笔调及情感的色彩都不一样。联系小说发表的社会文化背景,剖析小说采用的独特结构方式,我们可以发现,这正是鲁迅从另一个角度发出的“救救孩子”的呐喊。
《社戏》开始写了去北京戏园看戏,本来是兴致勃勃地去,然而一进场就有一种压抑的感觉,台上闪烁着“红的绿的”,台下“满是许多头”,耳朵里喤喤的响着,连长凳也使人“联想到私刑拷打的刑具,不由的毛骨悚然的走出了”,终于意识到“我”近来不适于生存了,表现了对当时恶劣环境的厌恶。第二次看戏本是慕名而去,因为听说有名角,而且对“第一舞台”抱有希望。但戏园里依然象第一次般拥挤杂乱,而“我”挤在远处的人丛中“看小旦唱,看花旦唱,看老旦唱”,名角却还没有出现,不得不对这舞台与名角都深感失望。再加之胖绅士的不屑一顾,反映出当时人际关系的及其冷漠,令我由失望到绝望,终于决定“对于中国戏告了别”。这北京的戏园正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环境恶劣,人情淡漠,这样的社会连“我”这个成人也“不适于生存”,何况是孩子们呢?在这样的社会里成长起来的儿童又怎么能成为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呢?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社会才是作者理想中的美好社会呢?于是,作者带我们来到了一个远离尘嚣的小渔村。这里虽然“极偏僻”,“住户不满三十家”,但却是孩子们的乐土。没有封建文化的毒害,孩子们不用念“秩秩斯干,幽幽南山”,不受封建礼教的束缚,没有“犯上”的律条。在这里成长起来的孩子们天真纯洁、诚挚友爱、机智勇敢,正是民族赖以生存和持续的生命基因。这里与北京的戏园子,与纷乱嘈杂的现实社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或许正如王富仁先生所说,《社戏》它里面有着嘈杂的都市生活与恬静的农村生活的对立,有粗俗自私的城里人与亲切和善的农民的对立,有愚陋倨傲的成人与聪明天真的儿童的对立,有矫饰的贵族化的都市文艺与朴素的平民化的民间文艺的对立,有充满生存竞争的纷乱社会与优美宜人的大自然的对立。这些对立,说到底,实际便是社会与自然的对立。但是,这片乐土毕竟只是作者的理想,那模糊在月夜中的大戏台“缥缈得象一座仙山楼阁”,令“我疑心是画上见过的仙境”对于这理想的社会,作者既在不懈地追求,同时也在困惑和怀疑。
鲁迅一向提倡的用“幼者本位”来取代“长者本位”的观点也在《社戏》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小渔村的孩子们远离“名教”世俗,没有接受严格的封建正统教化,他们儿童的天性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保留着一颗自然纯洁的童心。他们热情好客,“一家的客几乎也就是公共的”;不讲行辈,即使“打了太公,一村的老老小小,也决没有一个人会想到‘犯上’这两个字来”;他们自由活泼,对戏台上的人评头品足,或笑或骂;鄙视权贵,不和乌篷船在一起,他们是这个世界的中心,一切事情都可以自己作主。
这使自幼接受封建教育的“我”深感好奇和羡慕。这一群孩子中的双喜是寄寓了作者感情、理想的可爱的少年形象,他机敏、能干、独立、有主见。当外祖母和母亲不放心一群孩子去看戏时,他一口气说出了几条理由来“写包票”;偷罗汉豆之前,他先上岸调查一番,偷豆时考虑到阿发的娘可能会发现,又主张到六一公公地里偷了些;当六一公公问起时,他回答说:“是的。我们请客。我们当初还不要你的那。”然后反而怪六一公公把他的虾吓跑了。在这里,儿童的地位身份得到了提高,与成人处于平等地位,可以平等地进行对话,再也不是“在未说之前早已错了”。
《社戏》绝不仅仅是一种怀旧、乡愁的简单抒情美文,充满了温情,隐藏着鲁迅先生对当时社会状况的深深担忧,对孩子们的真切希望,也正再一次强调了“立人”是“立国”之本!
《社戏》读后感2鲁迅《社戏》中的双喜、阿发和闰土一样热情善良,对来自书香门第的“我”亲若一家人。来了远客,农家的孩子都来陪伴游戏。我们一起放牛捉虾、摇船摘豆。钓到一大碗虾自己决不吃,照例全要送到客人嘴里,但当看到客人不会放牛,连走近牛身都不敢时,他们却毫不客气地嘲笑起来。
最为迷人的是在朦胧的月色中,乘着大白鱼似的航船,嗅着豆麦水草的清香,去观赏社戏。社戏归来偷豆吃的经历更是新鲜有趣:阿发抢着偷自家的豆;豆被偷的六一公公反而很高兴。故乡的田园风光、民问社戏里,力透纸背地凸现了小伙伴的纯厚、诚挚、善良、机敏能干,这是江南水乡少年栩栩如生的童趣。
《社戏》读后感3鲁迅是文学大家,他的深刻不是浏览所能体会的。《社戏》中的情趣以及道不尽的“人生经验通感”是它令我产生鉴赏教学的尝试。
这篇课文讲述了鲁迅童年时看戏的一次经历,写了鲁迅一开始认为平桥村是“我”的乐土,他每天的事情大概是挖蚯蚓、钓虾。但是所盼望的,就是去赵庄看戏。看完戏之后,由于他们的肚子空空的,想去找点吃的,双喜很聪明也很机灵,为了不让阿发的母亲知道,因为如果阿发的母亲知道的话,会骂他们的。
于是,双喜想了一个歪主意,到六一公公的田里去偷罗汉豆。但是事情真相始终会浮出水面的,六一公公最后知道了村子里的小孩吃了他田里的罗汉豆时,也并没有生气,而是把鲁迅请到了自己家里。六一公公问鲁迅豆儿中吃吗,鲁迅说很好。不料,六一公公竟非常感激起来,将大拇指一翘,得意地说道:这真是大市镇里出来的人才识货,我的豆种是粒粒挑选过的,乡下人不识好歹,还说我的豆子比不上别人的呢。我今天送些给我姑奶奶尝尝去。他于是打着笈子回去了。
鲁迅最后又白吃了六一公公的罗汉豆,但他认为这回吃的罗汉豆,却没有他昨天看戏的时候吃的豆那么好。
《社戏》读后感4《社戏》写得像一首舒缓的歌,千回百转激荡在美质犹鲜的童年里;写得像一首动人的诗,诗情画意回旋在流连忘返的风景里;写得像一幅美丽的画,浓墨重彩泼洒在人文浓郁的民俗里。
详略的叙事美。课文详写去看社戏的全过程,略写在平桥村的情况和看社戏后的余波;去看社戏的全过程,真正写社戏的内容也不多,作者用了不少笔墨写农村小朋友的活动和景物。这样写是为了更好地表达中心意思。因为“我”所怀念的并不是看社戏本身,而是在看戏过程中与农家小朋友结下的诚挚友谊和农家的自由生活,“社戏”只是一条线索,在课文中起贯串故事情节的作用。但课文的略写部分又是必不可少的,如课文的开头三段虽然没有写到社戏,但却为对社戏的盼望做了很好的铺垫,展示了去看社戏的环境;最后写看社戏后的余波,突出对社戏的`怀念,使得文章余味无穷。
温馨的风景美。写意的笔法,抒情的笔调,情景交融,如梦如幻,散发着江南泥土的芬芳。课文中的景物描写细致逼真。出航途中,作者用白描手法,勾画了一幅江南水乡的美丽图画;看戏时描绘了仙境般的戏台;归途中又用比喻写了行船的情景,富有童话色彩。这些景物描写细致逼真,有着浓郁的抒情气氛,表现了“我”去看社戏时兴奋愉快的心情和对江南农村美景的热爱,写得情景交融。
淳厚的人情美。在这临海的小渔村里,自然与人情融为一体,人情之质朴、淳厚如那里的山水一样令人沉醉、感动。课文成功地刻画了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最突出的是双喜和六一公公。双喜聪明、能干、善解人意,富有同情心,而且反应灵敏,考虑周到,办事果断,充满自信,又有组织才能和号召力,是孩子们的当然领袖。“我”之所以能看上社戏,主要是因为有双喜出主意、打包票。这个形象是令人深深喜爱并难以忘怀的。成年人里的六一公公,着墨很少,但几笔勾画极其准确,写出了他的宽厚、淳朴、热情、好客。另外,如桂生的机灵勤快,阿发的憨厚无私,都只用一两笔便刻画得生动传神。“我”之所以认为这一夜的戏好、豆好,原因就在于这片乐土上的人好。
活泼的语言美。这篇小说的语言生动、简练、幽默。如写“我”热爱农村,把平桥村比做“乐土”。写“我”想看社戏而不能去时“急得要哭”,“似乎听到锣鼓的声音,而且知道他们在戏台下买豆浆喝”,表现了“我”的急切心情。写可以去看戏时,用“我的很重的心忽而轻松了,身体也似乎舒展到说不出的大”,生动地写出了“我”如愿以偿的喜悦。写人时用笔极为俭省,仅通过人物语言和简练的动作描写就传神地刻画出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小说的许多语言幽默风趣,如“或者因为高等动物了的缘故罢,黄牛水牛都欺生,敢于欺侮我,因此我也总不敢走近身,只好远远地跟着,站着”,把“高等动物了”活用为动词,既贬斥了牛,又写出了“我”的窘态。双喜说,“谁肯显本领给白地看”,“我”还特地为“白地”颇作了一翻注释,幽默中不乏轻蔑之意。
《社戏》读后感5读完鲁迅先生的《社戏》,心中流动着一股暖流。文中人们的质朴及他们的热情好客令我感动。那一张张纯朴的脸深深地映在我的脑海中,许久都挥之不去。
这篇文章中虽然篇幅不长,但生动的写出了作者及伙伴看戏的过程。那一个个纯朴善良的村民、一颗颗质朴的心灵,都体现了世间真情。而现如今,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缺少这种真挚的情感,这常常使我们陷入一种无助、孤独中。在文中,作者因为愿望没有得到实现而有些不高兴,在被外祖母觉察后竟向作者表示歉意,说他们怠慢了,这在封建社会乃至当今社会都是极少见的,这种精神是多么的可贵啊!
当作者的伙伴们回来讲述自己的所见所闻时,注意到了作者不开心,就为他惋惜。这又使我感到这群少年对朋友无微不至的关心,即使自己高兴而朋友不高兴时,也能估计到他人的感受,为他们分担忧愁。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人只知道以自己为中心,让别人关心自己,而不知道关心他人。自己遇到了高兴的事,完全不顾及他人的感受,这样只能导致大量的真情流失,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冷淡。就连现在多年的老邻居,你上楼,他下楼,整日连个招呼都不打,个个形同陌路,遇到事情的时候怎能互相帮忙,这样下去将是多么可怕呀!
人,自从来到这个世上以后便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是互相依存的。人们组成一个集体,力量就会变得巨大。如果没有真情,再多的人也无法组成一个集体。让我们快去找回自己丢失的真情,让真情充满世界的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