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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哭的唯美句子

来源:励志帝 日期:2023-03-05 18:03:18 分类:美文美句 阅读: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1

1岁3岁,在我还是在呀呀学语的时候,我就在大人的引导下,看一些启蒙书籍。那时,我对书籍的渴望还不像现在这么强烈想看就看,不想看就不看。

3岁6岁,我上幼儿园了,学会拼音了,也识得一些字了,开始自己看一些带拼音的书籍,但是,有时还需要大人的帮助,那时,虽然不是说非常渴望要看书,每天只看一篇,因为,每看完一篇,就能得到大人们的夸奖,自己里面又很有满足感,所以,我就一直抱着这种态度读了许多书籍。

6岁8岁开始上学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我对读书的那种渴望也与日俱增。这时,我常看一些小说、童话和一些深奥一点的书,虽说有些看不懂,但是,读书好像成了我一生的生命中,一天的生活中必不可缺的东西。不读书,我就会觉得心里不安,非常不舒服

书香伴随成长,它们给我的支持永远永远的,直到我生命的结束。活到老,学到老将是我一生的追求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2

书是我在无意间上的!不必惊讶,因为我以前是个非常讨厌书的女孩!在那时我非常讨厌书,总觉得不就是讲讲故事忙,则么可能会增长知识囊?为啥老师总给我的考评表上填“望多读点书”尽管老师再三劝说,奶奶劝说我还是执迷不悟。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则么学校都开始了书的洋囊?老师总是让写读书笔记,我头都大了,还让每天午读都读书,不读不行!可是在后来每当我看见同学拿起一本本是开始看,我的心里总有一些“嫉妒”可后来我又休提了前话,继续,回到家后奶奶给我买一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当时我二话不说就去看了,没顾上什么这个作者又盲又聋,则们会成为女作家囊?我迫不及待的往下读了。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的读书生活!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我还有好多书没读完囊不读我会后悔的啊,要是有人性的就赶紧拿起书开始读吧!不读你这一生就会后悔的啊,我去读了,拜拜。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3

书就像一位和蔼可亲的妈妈,一直陪伴与我。小时候,我还有一个有趣的小故事呢!

我刚学会汉语拼音时读得第一本书是注过音的《格林童话》。当我用细皮嫩肉的小手指,指点着书上的拼音xiao hong拖着长腔,一个字母一个字母的读着。当时,妈妈听我那读书声,不禁笑起来,边教我正确的读法。

上小学时,妈妈给我买了《十万个问不倒》、《鲁滨逊漂流记》、《分类作文》、《中华上下五千年》每天一有空闲的时间,我就会一头扎进书的海洋,忘了吃,忘了穿。在知识的海洋里,让我懂得了人与人之间的道理;让我懂得了文明和礼貌;让我知道了中华悠久的历史;让我感受大自然的美;让我打开了智慧的大门。

读书使我得到了很好的收获。每当老师让我们写作文时,我就会用上平时在书上的好词佳句,使我的作文变得有声有色。

书是美丽的天使,书是智慧的钥匙,可以打开一个智慧的大门,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也只有知识才能将我们领入着美好世界。我爱书,因为它是我最忠实的朋友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4

阅读,这位陪伴你一生的忠诚伴侣,是一个能使你超越自我的永恒助手,在多次阅读后,我终于明白,阅读是你人生中能让自己光辉的照明灯。

在我的童年中,妈妈便在我房间里放上一箱书。起初,我对这些肚子里满是文字的家伙并不兴趣,比起它们更让我着迷的是一些七零八落的小玩意,直到有一天,我妈对我说起了一句话:“书中自有黄金屋。”黄金屋?我眼前猛然一亮。那岂不是有无无尽的!于是,我开始了疯狂的翻书行动,左一本,右一本,不一会,书房变被我弄得一团糟。突然,一本《列那狐的故事》如磁铁般吸引了我。于是,从那时起,我,一个对阅读毫无兴趣的孩子变从那时起将阅读两字牢牢地记在了心中。

在阅读中,我实现了无数梦寐以求的梦想,翻开《威尼斯的小艇》我领略到了威尼斯的夜色之美;看到《细菌世界历险记》,我发现了微小生命的世界风光;读到《山中访友》、《索溪峪的“野”》两课时,我投入了大自然的怀抱。这怎么不能说是阅读给予给我的恩泽?

因为阅读,我改过自新,净化了我身上原有的缺点;因为阅读,我火爆的脾气越见越小;因为阅读,我改变别人对我的看法;因为阅读,我的作文与口述平有了步步高升的趋势;因为阅读,我在语文学习上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难怪高尔基说:“书籍是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和导师。”

阅读,这位不会说但又会引导我们前进的朋友,它像一艘船上的罗盘一般重要。它怀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它将它肚中所有的墨水都毫无保留地献给读者。它在我们看不见道路时为我们指出一条明路;在我们迷惑时为我们点通;在我们心情不快时为我们解闷;在我们妒忌对方所去的地方时用文字的色彩带我们周游世界。是它,点亮了我们的人生。是它,用语言的色彩为我们染上五彩缤纷的颜色,使我们的人生有声有色。也是它带领我们走向成功的道路。

走遍天下书为侣,让阅读陪伴我们一生,让阅读点亮我们的人生、实现我们的梦想吧!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5

每个人在每一段成长过程中都有自己对人生的感悟,这个暑假,我过得蛮有意义的。

一开始,我看见作业后面有一页专门填写爱心记录的表格,我想只要简简单完成任务而已,但是当我帮父母做家务活时,我才发现要坚持下来有多难。

有一次,我们正在吃晚饭,我眼见动画片快开始了,急急忙忙地吃好饭。没想到,我爸看到我这副样子,对我用手指了指我面前的那副碗筷。唉,我命怎么那么惨么!老天啊!我心里不爽着,仰天长叹。没办法,我拖着沉重的步伐,走向厨房。咦,我转念一想,对了,只要我快一点洗碗,就有可能看到动画片。哈哈,瞧我乐的。

“洗刷刷,嘻唰唰……”哈哈。开始洗碗了,我拿了一块抹布,然后在抹布上挤上一点洗洁精,打开水龙头,潮一点水。只见我右手托着碗,左手拿着抹布,手在快速的运转着,像一只蝴蝶在翩翩起舞着。耶!完成了!噢,我可以去看动画了。转身,准备起跑,抬头。呀,爸怎么有点奸笑着对着我呢,难道又没有好事,完啦完啦,不会又是让我帮他们洗碗吧。

“宝贝,喏,碗你洗吧”爸爸有一点幸灾乐祸。

“不会吧,老爸。自己的事要自己做的,小学一年级老师就讲过了嘛。”我极不情愿,要知道这次的动画可是最后一集啊。

“乖女儿,你就洗碗吧,你爸可是急急忙忙地吃完晚饭,专门就是要你洗的,这次就听我的,洗吧。”

诶,没办法,洗吧。当我洗碗时,动画大结局早放完了。啊,苍天啊,我怎么有这种父母啊!

但是,事情过后,我并不怪父母。其实,他们也是用心,想让我独立希望我能成长。其实,碗洗多了,事做多了,道理听多了,自然会懂父母对我们的心思。

孝顺父母,从小事做起,做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这个读书生活,很有意义。从中我明白了,其实,做家务活同学习一样,我们要持之以恒,做百分之百真的自己,勤快一点,吃苦一点,勇敢一点,多帮别人做一些有意义事,这样自己也会过得更快乐

俗话说:“授人玫瑰,手留余香。”这个道理人人都知道,所以,从现在开始,号召所有爱心人士,“现在拉人一把,将来别人也会帮助你。”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6

生命的历程对于我来说还不能算长,也就没有多少历史值得回顾。但在我这些年的人生经历中,除了孩提时代,其余的时间都在和书打交道,也就是一直在读书。

因为学的是师范专业毕业后又分到学校教书,于是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由学生到老师,与书的情缘不仅未改变,反而加深了。要教好书,就得读好书、好读书!

因此严格地说来,我们真正的读书生活是从学校毕业之后才开始的。因为这时,读书没人指定,没人限制,也没有人定期检查和督促,读什么书、什么时候读、怎么读等等全凭己意,最能体现读书之乐和个人兴趣爱好的特点。

读书的乐趣是要在读书的过程中才能享受和体会的,而对书的渴慕和喜爱却随时都能拥有。要读书,首先得要有书。因而购书的故事发生在读书之前,而且购书的乐趣也远胜于读书。

我们不妨设想一下这样的情境:一个爱读书的人在书店里发现了他喜爱的书,而这时他恰恰又囊中羞涩(存在工资卡上的钱或压在箱子底下的钱仅够他的生活费),与好书相遇,那是怎样的一种情状呢?——他站在书架前,翻来覆去地看他喜欢的那些书,反复地摩挲、端详,打开又合上,放回去又取出来,左看右看而难以割舍!书的内容、印张、版式和封面设计都完美无缺,无可挑剔,就是书的价格与他口袋里的生活费过不去,那是怎样的一种诱惑和矛盾呵!……这样的情境我已记不清遭遇多少次了,当学生时遇到过,参加工作后也没有少见。而差不多每次到最后,我都是毅然决然地掏钱买下,仿佛生死抉择,大有一种战胜自我的自豪和悲壮!

读书可以远离浮华和喧嚣,回归自己平静真实内心;放眼历史,善待人生,你就不会为功名所累,为潮流所裹挟;你就会在独处时不感到孤单寂寞,在热闹处保留一份清醒冷静,体味平凡是福、平淡是真的生活况味和人生境界

总之我是与书结了缘了,书成了我的终生伴侣,读书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可以说,读书改变了我过去的命运,并且也必定会改变我未来的命运——我将更加用心地珍惜它们、爱护它们,直到我生命的最后一息。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7

打开知识大门需要两种方法,一是学习,二是读书。

自古以来,人们通过读书学到了许多许多道理与知识,如:孝、义、礼、仪。读书,也让文人墨克驻足,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千古名句。如:杜甫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还有许多不知名的诗人的读书名言

在国外,读书名言也十分盛行:高尔基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等。因为我是一个酷爱读书的人,所以读书已经成为我的一种生活方式。我读书时有一种好习惯,我会将一些精彩的语句摘抄下来,比方说:我正在看书,突然看到一段文字“我正心烦意乱,突然门铃响了,我打开门,一下子呆住了,面前站着一个外星人,它身材矮小,细胳膊细腿的,头却很大,戴着头盔,头盔里露出两只大眼睛,胸前的小匣子说着普通话‘小同学,千万别害怕,我们是从天极星来的,是你们的朋友’。”我赶忙拿了笔记本抄了下来,接着,我又摘抄了许多好段,有写人的、写事的……读书还能让我开旷视野。

我在《中国国家地理图鉴》中知道了中国有960万平方千米。在百科全书中,我还知道了,中国是世界上的第三大国,第一大国是俄罗斯,第二大国是加拿大以及尼加拉瓜是世界上最大的瀑布。最后,我在历史书上看到了中国的历史。

读书,还给我带来了许多感悟。这种感悟源于各类书籍,在《上下五千年》中,我仿佛看到了中国大陆上曾经出现过的那些国家的辉煌成就,又看到了那些国家的黑暗。于是我总认为唐朝的覆灭是不应该有的,它毁于宦官乱政,是我见过的最悲惨的一个朝代。

读书,还让我在礼仪上大胆的认识了,我的书中有介绍如何吃西餐的,帮助我解决了一个难题,那次,爸爸和他的同事带着各自的孩子去吃西餐,除了年纪大点的和我外,其他的孩子都不会吃,使我脸上大放光彩。读书,还让我在外交方面大于进步。以前,我是个不敢与外人接触的孩子,自从读书使我在外交方面进步后,我在也不怕问路,招待客人……当然,我也翻过一些大人的书,那些有关经商的书,上面还说了如何招揽生意呢,是呀,读书,可以为我们打开知识王国的大门,可以让你从无知变得渊博。

来吧,来读书吧!让读书帮你跨入21世纪新主人的行列!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8

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关心地球,爱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努力吧?莫非脑残也成为了一种时尚。”顿时,教室里传来了一阵热烈的掌声。我和何思璇都开心地笑了!舅舅先用打火机燃烧那烟花线。看着电视里的人物,我就想自己长大了也要去当一个英雄,手持宝剑,骑着一匹枣红大,雄赳赳地走着,人们都向我欢呼。

在我的记忆中,我很小就开始读书了。我上幼儿园中班的时候,妈妈给我订了《幼儿画报》,是我最爱看的。里面的小动物可真多,有小狗、小白兔、小猫等。它们的故事逗得我真开心。

到了小学一年级,我告别了《幼儿画报》,又去寻找新的伙伴,妈妈给我买来了有精美插图的四大名著,要是有人问我国大名著是哪些,我会自豪的说,四大名著是《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和《西游记》。这些书中有各种各样的人物,你瞧,有多情爱哭的林黛玉;有调皮机灵的齐天大圣;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还有敢于同老虎搏斗的武松……我把他们当成我的朋友。我还听妈妈说,四大名著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明珠,真是了不起呀!

中年级时,我又喜欢上了童话故事,认识了格林笔下的白公主、灰姑娘安徒生笔下的丑小鸭等动人的故事。在读《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文时,我想,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多么的不幸,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不由得流了下来……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9

“妈妈,我要买书!”我们正在街上晃悠,我向妈妈请求到。妈妈却爱理不理地吐出一句:“你今年买了多少书了,买些衣服吧!”说着,就把我拉进了商店。我慢慢地跟在妈妈后面,心里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

书的奥妙,书的神奇吸引着我,我简直把书当成精神粮食,一天不吃,就怪饿的。难怪高尔基说过:“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确实如此,书已成为人人都可以享用的精神粮食。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一定要多读好书,比如冰心的散文,对我们很有帮助,可谓是受益匪浅。虽然初读时有些茫茫然然,但我相信多读几遍,一定会迎仞而解的。正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见。”

为了能够让大家真正地体会阅读,一年一度的“阅读节”诞生了。9月25日,就被苏州市副市长朱永新教授提倡为“阅读节”。记得那是第一个阅读节,下午,原本热闹非凡的学校,变得格外的安静,几乎只能听得到同学的呼吸声,下午总是带着点睡意,但是同学们都沉浸在阅读的快乐里,徜徉在飘溢的书香里,一点儿也没有感到疲倦。我也不例外,在这美丽曲折,荒诞有趣的故事里,我压抑不住愉快的心情,觉得无拘无束。在书中,我的心情随着主人公一波三折。快乐的阅读节随着夕阳的落下结束了。

现在初中了,哪有时间啊!天天那么紧!我多么想读大量的书哇!我由衷地感谢提出阅读节的人,感谢阅读节!

“妈妈,就给我买几本书吧!”我恳求到。妈妈却又一句:“初中了,学习最要紧,书就少读一些,好吧,就买一本。”

于是,在书店里选了一本名著,蹦蹦跳跳地回家了!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10

书是什么?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列夫·托尔斯泰说:“书籍,是智慧的钥匙”。不错书籍在我的成长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是我的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和导师。

我捧起书本的那一年,至今仍记忆犹新。那是我在4岁时,妈妈为我买了一本《格林童话》,那时不识字的我常常躺在妈妈的怀里,听妈妈为我讲生动而又有趣的童话,我常常会伴着童话故事进入梦乡。在梦里,我帮助灰姑娘做漂亮的衣服,与白雪公主一起游戏,变成丑小鸭,再次体验它那充满挫折的生活。就这样,童话伴我度过了我的童真时代,使我能够分辨好与坏,真与假。书籍成了我的启蒙老师。

渐渐的,我长大了后,童话故事已不能满足我的需要,我便尝试着去看更加深刻的内容。就这样我以一颗充满好奇而探索的新乐此不疲的读完了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深深地领会到了一个熬过87年无光,无声岁月的弱小女子的内心世界,她用她那颗不屈不挠的心面对人生,以微笑迎接挑战,用常人无法理解毅力去面对困境。从此以后,每当我虚度光阴的时候,我便会以海伦·凯勒作为我的榜样,激励自己,告诉自己在生活中若遇到艰难险阻,我决不做懦夫,应该像海伦·凯勒一样,相信自己,勇敢面对。书籍为我的人生上了重要的一课。

再后来,我喜欢上了阅读散文。喜欢它的语言美,意境美。形散而神不散是散文的特点。它灵活,随便。在小学的课本中,学习了朱自清的散文《匆匆》。我明白了我应做时间的主人,不浪费每一秒钟。那么,生活将变的多姿多彩。正是因为这篇散文是作者从心底流出来的内容,触到了我的内心,我才会有这样的感悟。

此后我还读了冰心的一篇散文《一只小鸟》,第一次读它时,我便不禁潸然泪下,使我深刻的认识到,我们人类常常因为自己的利益去破坏别人的欢乐,我认为我们人类应该保护动物,不要再因为自私而亲手去伤害我们的“朋友”。散文质朴,细腻,这便是我对它情有独钟的原因。书籍陶冶了我的情操

现在的我,对诗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一句辛弃疾的“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让我明白了人应该正确的看待自己。一句颜真卿的“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让我懂得了在青少年时应愤发苦读,勤奋学习。古诗词是所有问题中最简练的一种,但是意味却不浅,每个字都可以让人回味无穷。因为古诗,我可以追寻古人的生活足迹。因为古诗,我可以在吵闹的城市中找一方净土,来陶冶情操。

古诗词又将我引进了古典文学的殿堂,我便尝试着去读《水浒传》,兄弟情谊让我感动,我明白了不仅要对朋友讲义气,还要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书籍成为与我相伴的朋友。

书籍伴我走过了八个春秋,回首这些日子,一路走来,我对书籍始终怀着感激与敬佩之情。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会手捧着书,神游书中的世界,品味书中的内涵。那优美的语句,唯美的意境,真挚的情感,令我在书籍陪伴的日子里,变得充实,快乐。她可以滋润我的生活,提高我的思想,净化我的灵魂。古有“嗜书如嗜酒,知味乃笃好”。现有“《没有任何快艇向一本书》”。古今中外有如此多吟咏书籍的诗篇,可见书籍对于一个人成长的必要性。

总而言之,书籍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我要感谢书籍,赞美书籍。好书伴我成长,好书丰富我的人生。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11

谈起我的读书经历,那可是说来话长。请让我给你娓娓道来。要知道,不光现在,就是以前我也是一个地道的书迷呐!

我最早读书大概是从幼儿园中班开始的,读的书和其他孩子一样,也是《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之类的。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后,就感觉不像刚开始那样有趣了。可是对于妈妈的那些名家的长篇大作我却看不懂。于是,有一段时间我不怎么看书。

上学以后,我见的多了,懂的也多了。我又开始大量的看起书来,书的选择范围广了许多:看《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惊心动魄,看《金银岛上的少年》又让我不得不佩服那些少年的勇气。我看书的速度也越来越快,杨红樱的小说我一天就可以看完一本。后来,在妈妈的推荐下,我开始接受那些大部头的世界名著。

长篇小说的故事情节更加曲折,也更加吸引我。每天我是废寝忘食的看书,走路也捧着一本书看,甚至有一次看书入迷了,一头撞到了电线杆上。还有一次,我一边看书,一边上楼,都过了家门还浑然不知,直到上不动了才知道走过了。虽说看的快但基本上都是囫囵吞枣,遇到不认识的字就猜,猜不出来就跳过去,遇到难懂的,不好看的,我就直接整段整章地跳过去,都看完后有时间再回过头去看第二遍。就这样我看了许许多多的书,象《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神秘岛》等等,这些书一部分是自己的,一部分是向同学借的。这时,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书店,到了那里不仅可以有很多的书可看,走时还可以选两本书归我所有。这段时期,我看了很多书,存书也越来越多。这段时期我称为“黄金时期”。这一时期是我最快乐的时期,每天我都在跟不同书中的不同人物进行交流如果我是鲁滨逊我会怎么做,如果我发现了一座金银岛我该怎么办。

在这之后,就是我的“灰色时期了”我的眼睛因为看书姿势不好和时间过长,近视了。并且度数还在飞速上涨。妈妈封了我的书柜。但是我在学校还能看从同学那里借来的书,妈妈管不住。在学校看书缓解了我的读书瘾。所以,我只要见到同学拿书,就会千方百计的去借。我对书的喜爱程度在班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每当我写作文时,就会有一些绝妙的词句出现在我的脑海,写出来之后,会发现它们为文章增彩不少。这自然是读书的功效。从三年级开始,我的作文便常常成为范文在班上朗读。这一切当然离不开我的老朋友——课外书。

总之,书的海洋让我的世界变得五彩斑斓,丰富多彩。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12

我们三味中队每个星期六下午都有一次读书分享会,我因为下午要上课,所以不能去。但是,我也看了不少书了呢!这不,我刚看完徐友彬先生的未来秘境系列。我最喜欢的非《2046,自由的囚禁》莫属。

《2046,自由的囚禁》讲述的是2046年带有病毒的鸟被小孙释放,飞到人类世界,把H4113传染给人类,因此,只有全球半数人幸存。从此,人们只要看见有翅膀的便格杀勿论,不一样王国被人破坏的不成样子,惨不忍睹。主人公风起带着蛋猫﹑白马﹑瑜美公主和任教授逃离不一样王国。鸟类﹑虫类灭亡后,人类和不完全人类的处境,愈发艰难。最终,在苏珊姐姐的帮助下,采访法律部长,法律部长认为有人类基因,是由人类生下来的,就是人类,是其它动物的基因,由其它动物生产的,就是非人类,就不会有和人类同等的待遇了。后来又通过管石姐姐的帮助,又建立了不一样游乐园。

通过读了这本书,让我觉得我们要爱护环境,不要成为破坏大自然的凶手,人类和动物和平相处,不能过多砍伐树木,导致生态失衡,也要尊重自然,热爱自然,我们才能生活在这个地球上。

我喜欢看书,书本也像一个老师,书中的知识是我成长的点点滴滴。

妈妈的作文评语:文字简洁,一下子就把我带入书中,用简单的文字把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说得清楚明白,希望以后一诺能多看书,丰富自己的知识。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13

书一直是人类的朋友————————不过,这位朋友与我们的交情都不大一样。也许是泛泛之交,或者是心心相惜的难求知音。正所谓书海无涯,许多人往往望洋兴叹。时至今日,我个人对书的认识也不外乎“书非借不能读”之类的。

不过,一说到读书,我就容易想起我的读书生活。

我读的第一本书是五岁时看的《西游记》,那时正值《西游记》的潮流,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和七十二变激起了我对这本书的渴望。我苦心孤诣,又是撒娇,又是哭闹,才使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得到书后,我便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里面那精彩的情节,使我趣味盎然;“三打白骨精”“三借芭蕉扇”描写得妙趣横生;孙悟空的神通广大,猪八戒的憨厚可爱,沙悟净的脚踏实地,唐僧的一心向佛,让我流连忘返······

兴许是因为看了《西游记》,兴许是因为儿时的胆怯自卑,书便成了我密不可分的良师益友。从幼儿园到初中,我读了许多的书,但这只是冰山一角。书中的知识像蝴蝶飞过花间,像流星划过云烟,我,被书牵引着,引进了知识的宝库。

书是个美妙的世界!在这儿,我可以与书中的人物倾诉衷肠,可以体会马致远“断肠人在天涯”之凄凉,理解辛弃疾“可怜白发生”之无奈,领悟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的豪情。这儿,鸟语花香,草长莺飞。大树是小说,嫩草是诗歌鲜花是散文,爬藤是戏剧,这儿,飞出诱惑,沁出芬芳,吐出黎明

我爱书,我爱博大精深的知识!能够读书,是多么幸运,多么甜蜜,多么快乐呀!我不由得从心里发出感叹:

书真好,包含至真,至善,至美,我爱读书!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14

我喜欢读书,喜欢漫游在书的天堂里,读书已经是我生活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了。正如高尔基爷爷说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最忠实的伴侣,最真挚的朋友。”对我来说,书是我的良师益友。

起初,我认识的字没几个,那些:与得道理深奥、意味深长的大部头著作,我都不敢问津,觉得没有兴趣,只爱看那些字少的连环画。到了一二年级时,我才渐渐地开始看童话故事,《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童话使我想像的翅膀日益展开——有时,我常常想像着自己是奥特曼或是超人,去打击坏蛋,勇敢地拯救地球;有时,我又把自己幻化成小精灵,去传递善良,播撒快乐……说真的,书籍,把我带到了一个广阔多彩的世界,我就如一滴柔弱的小水珠,汇入许多晶莹的水滴和露珠,逐渐地丰满起来。

到了三四年级,随着阅读的书越来越多,我逐渐学着开始摘抄和积累。我看书时,常常会拿出一个小本本,遇到精彩的片段和词句,及时分门别类地摘抄下来,在我的这个小本本的首页上,我写着:“行文用字,应该是——平字见奇,常字见险,陈字见新,朴字见色。”我把这句话当作自己的座右铭,时刻提醒自己。我还给这个小本本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采蜜本》,意思是说像蜜蜂一样辛勤地劳作积累,一定能酿出最芳香的蜂蜜。

看书除了使我写作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以外,还让我对语文课非常的着魔。通过语文老师生动的讲解,再加上自己用心的体会,整个人便能完全融入到书本中去,自己也仿佛真正走入了作者的心灵。汉代著名经学家、文学家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只要用心读书,用心体会,再愚笨的人也能聪明起来。

还是那句话,我喜欢读书。“书中自有黄金屋。”相信大家看到我的读书生活后,心里也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心动不如行动,趁我们还有大好光阴,赶快多多结交书这位“良师益友”吧!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15

伟大的苏联哲学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一句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一句话:“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我国著名的诗人苏轼也说了:“腹有诗书气自华。不必说生活的实践,也不必说刻苦的研究,单是前人为我们留下的名言就把读书的重要性表现得淋漓尽致。正处于中学时期的我也感悟到了读书的重要性。

每天早上起床,我的手上都会有一本书,勿庸置疑那绝对是我昨夜睡前阅读未完的书,因为我有一个习惯,就是睡前读上30到40分钟的书籍,不读浑身都难受。

如果你站在上帝视角上观察我的一天,你会惊奇的发现我的手中无时不刻都有一本书和一支笔。当然书是用来读的,而笔是用来画的。什么好词好句我都会在他们的下面加上一条横线,对我有用的加的是波浪线,偶尔遇到一些成语我会随手把它用红笔着重的圈起来,以后写作文的时候他们就能派上用场了。中国有句老话把这种做法叫做“不动笔墨不读书”。

读书要抓时间,讲方法,也要选书读。冰心奶奶说:“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这句话就强调了读书的好处,让我们要多读书,但最重要的是要读有益的书籍。对于我的理解就是:读书要宁缺毋滥,留下对自己有益的书,抛弃无用的书。否则对自己无用的书读多了,既浪费时间,又没有收获,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吗?

余饭后读会儿书,课间读会儿书,睡前读会儿书,知识自然就跑进你的脑子里去了。到了临场作文的时候还会胆怯吗?读书是有益于人的,它开阔了我们的眼界,增长了我们的知识,启迪了我们的思维塑造了我们良好的精神气质。更重要的是将读过的好词好句运用到考试作文中去还能为我们的考场作文加分!何乐而不为呢?嘘——夜已静了,正是读书的好时机,快来和我一起畅游书海吧!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16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曾这样说过。我喜欢读书,因为从书中,我学到了知识,获得了友谊,因为我常用知识帮助别人。

我正窝在角落里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忽然看见有一本书在附近的柜子里,我把它拿了出来,擦去上面的灰尘,看到四个字——《生活百科》。顿时兴起,立马翻开看,都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些问题的解决方法,“真是一本好书”我顿时心想。我认真地翻阅着,知道了很多东西,仿佛春风拂过泸沽湖。我抬头一看,啊,不知不觉,我已经看了两个小时了!这时,妈妈喊吃饭了。

我的肚子开始抗议了,扫视一下餐桌,汤呢?我问了问妈妈,原来锅子找不到了。这时,爸爸说:“去年家里不是买了一个不锈钢锅吗?”“对啊!”妈妈答道。找了十分钟,锅终于找到了,但是它被烧得黑黑的,妈妈没了办法。全家都在思索,这时,我想到了《生活百科》中告诉过我如何简单把锅子擦干净,便把方法告诉了妈妈。只见妈妈拿了一根胡萝卜,把头切下来,剩下的备用。她用叉子将胡萝卜头插住,用火慢慢烤软,拔下叉子,用胡萝卜头擦拭不锈钢锅就好了。

为什么烤软的胡萝卜头能把不锈钢锅擦干净?这是因为不锈钢锅上的油污可以溶于酸性物质,而胡萝卜里含有大量的胡萝卜酸。当胡萝卜受热后,胡萝卜酸就充分释放出来,将不锈钢锅变得光亮如新。

爸妈妈都很佩服我,说我是“小书虫”。菜上齐了,我们开始开心地吃起来。今天,我用我的知识帮助了妈妈,我很高兴,收这次影响,我会读更多的书,做一个有学问的人,加油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17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从小做起,从点滴做起,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它将使我们终身受益,将照亮我们前进,引领我们成长。但是,如果养成不良的习惯,就会处处碰壁,影响自己的人生。

爸爸妈妈教导我们,培养好习惯使我们更快成长;学校引导我们,拥有好习惯使我们更加懂事;社会倡导我们,弘扬好习惯使我们更为文明……

爱读书是我最为突出的习惯,简直如痴如醉。

听爸爸说,我第一次与书“亲密接触”是这样的:我们老家有个习俗,孩子一周岁的时候,要举行一种仪式,大人们把我引到桌前,只见桌上摆着杆称、方印、书本……,我一顺手就抓起了书本,大家都说我长大后一定是个地地道道的读书人。

我很小的时候,还不认识字,爸爸就拿着带有图片的书和识字卡片,不厌其烦地说这个,道那个,恨不得我赶快成为“小神童”。妈妈每天晚上都在床前为我讲故事,这时我知道了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木偶奇遇记,还有很多很多动听的童话故事。我就是在爸爸的诉说和妈妈的故事慢慢长大的,开始对读书产生了朦胧的感觉。

我开始识字后,爸爸妈妈经常为我挑这本书,买那本书,像吃饭一样,给我不停地补充营养,想把我“喂”成“小胖子”。记得有一次,爸爸去福州出差,回来的时候,带了一套精装版的《十万个为什么》,我见到了这本书,如获至宝。每个漆黑的夜晚里,我的房间灯迟迟不肯熄灭,那是我在《十万个为什么》里遨游,汲取“营养”。不知不觉,我养成了爱探究的习惯。

现在的我,已经可以有选择性的看书了。我看的书越来越多,包罗万象,科技书、历史书、文学书、推理小说……,样样都看。其中《三国演义》是最吸引我的书本之一,刚开始,里面的文字很多看不懂,我费了好多工夫,才勉强的看完,逐渐的,我被里面的故事情节和它的经典所迷住,我一遍一遍的看着,每看完一遍都有不同的收获,大家都说我是个小“三国迷”。我还运用学到的知识,写了不少文章,都发表在我的文明小博客里。已经在读书中养成了思维分析的习惯。

读书已成为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快乐和色彩,读书好习惯将永远伴随我!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18

书,就像一盏人生路上的引路灯指引我前进;书,就像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等待我们去开启;书,就像一片知识的海洋,我们穿梭在其中。

我们的生活如若水年华般,我们无法捕捉住它的身影,只能见到它化作漫天飞雪蒸发人间的一幕幕。回首过去,我们是否让人生充实,我们是否让人生有意义。书,如同一杯忘情水,洗去你身上的污垢,忘却你的忧愁,让心身感受着自由与平静。

我的读书生活是从三岁开始的,那时,就像大家一样,小孩睡前不是要听童话故事吗?小时侯,爸爸妈妈晚上都要给我讲一些小故事,有《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就这样,小时候的我早已对书有了浓厚的兴趣,我喜欢那些活泼可爱的人物形象,如《海的女儿》,里面人善良,为追求而执着,王子知恩图报。《睡美人》,小公主美丽,王子勇敢,不畏艰险。

升入小学以后,我不再接触幼稚的童话故事,而是开始读起了作文书,我不再向以前一样囫囵吞枣,而是去品味那字里行间流露出的真情实感,去感受那浓厚的情怀,去评论那一篇篇的优秀作文。我的生活充满了书的影子,一拿起书,我就不舍得放下,有时连饭都不想吃,觉也不想睡,对于那些真正让我喜爱的作文,还要反复地读上几遍。也不知什么时候,我突然爱上了读抒情散文,抒情诗,特别是刘湛秋爷爷所写的抒情诗,读起来朗朗上囗,使人拍案叫绝。当第一次读朱自清先生的《勿勿》时,我为朱自清先生的文笔感叹到,读到《春》这篇课文时,我已经陶醉在这脍炙人口的语句中,爱上了作文,爱上了读书,爱上了博大精深的语文。

到了初中后,我开始大量接触诗文,小说,起初爱上了郭沫若爷爷写的《天上的街市》,《晨安》等。后来因为老师的推荐,开始读起了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刚开始我对小说毫不了解,以为里面内容枯燥乏味,生硬,没有任何情感,可当我读了这部小说之后,发现这部小说深深吸引住了我,这部红色经典小说把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的形象刻化地淋沥尽致,他具的坚强,勇敢的精神,拥有顽强的毅力,这使我对文学名著又有了新的认,于是我又开始读起了小说《荷塘月色》,《城南旧事》,还有中国的四大名著。

读书路上,如同汹涌澎湃的江水,奔流不息永不停歇;如同银河黑洞,浩瀚又永无止境;如同我们的梦想,一路向前。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们的'生活一去不复返,回看过去,我们经历了什么,仰望过去,我们即将经历什么?人生一次,几十年来,我们生活是否有意义?书,究竟会给我们带来什么?

答案肯定的,书会给我们带来知识,带给我们战胜一切困难的勇气。我们人生的成功离不开知识,知识离不开书籍,书籍离不开我们肯去发现知识的眼睛、思想、心灵。

我的读书生活在理想的道路上不会停息,在梦想的明灯中永不熄灭,在困难的面前永不放弃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19

我的读书生活说起读书,有许多人就会摇头:“读书啊,多无聊,还不如玩游戏,那都多爽啊。”是啊!读书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他需要动手、动眼、动脑。要用心去读,要坚持不懈的,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经以上的这些不难看出。读书难,天天读书更难,但我认为读书是非常魁岸了的事,有位名人曾说过:“读一本书就像和高尚的人对话。”书事人类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事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读一本书,就像与朋友交往,它在你生活中,给我带来许多乐趣喝启发,我从小就爱读书,书就像是我知己

从幼儿时,就要爸妈给我读故事,后来我渐渐大了;爸妈的故事已满足不了我了。我就学看书,从拼音开始读书越读越多。我经常拿自己的零花钱买书,我自己的卧室全都是书了。可还是无法满足我对书的渴望。后来,我喜欢上图书店,因为书店有许多书,我读不完的书。我经常在书店一待就一天。我每次出门,爸妈总问我“你想去哪里啊?”我变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我还能去哪里啊,当然书店啦”在我家书架上还放着两排书,从长长、轻轻的杂志,到厚厚的哲理书,应有尽有:《十万个为什么》《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辞海》我沉于书的海洋,读到开心处我哈哈大笑;读到悲伤出,我愤愤不平;读到好词好句,我就会抄下来。从书上我知道了许多,如正义、诚实、做有用的人。我爱书爱到废寝忘食,记得有一天,我发烧,第二天醒来脑子昏昏的,但我想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主人公,他生病还战斗,我这病又算什么呢?我觉得书既然是一位充满智慧的的老人,不断教我做人,求真,又像一个真诚的朋友,与不交谈,如果书是花朵,我就是那蜜蜂;如果书是水,我就是鱼;如果书是草,我就是羊......我怎样都离不开我的精神食物我的——书。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20

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了过眼云烟,不复记忆。其实他们仍是潜在的,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天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里。

——三毛

小时候,睡前总要在妈妈陪伴下读《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亦或是《唐诗三百首》,每晚都是在听故事中逐渐睡去的。后来就自己翻,两本童话书早已被我翻烂。古诗有点枯燥无味,大字不识几个,更读不懂诗人高尚复杂的情怀,所以还是看的童话寓言故事书多。其实最喜欢的还是那些有趣、好看的图片,也跟着拼音大概了解了那些精彩离奇的故事。真正意义上接触到文学书,应该是小学三年级所读的少儿版《西游记》,那语言有趣生动,故事好不精彩!你看那潇洒狂傲的孙悟空,大闹天宫又棒打妖怪,多么霸气!而后又读了一些散文集,虽不能品出什么韵调,但觉得文字极美。

再后来读了更多的书之后,悟出书的好来。读国内外名著,书中那些爱恨情仇令人懵懂难解,又不自觉地潸然泪下;品林清玄先生的散文,描摹其语言意境,试图仿到片缕灵魄;读许多获奖小说,了解了社会百态,学到不少人生道理

到了五年级,我疯狂迷恋国外魔幻、科幻、悬疑巨著,常是茶饭不思,夜不能寐,被其浩大的世界观人文风格所震撼;被其大气磅礴,使人惊叹的情节所吸引。紧张刺激的情节,潸然泪下的感情,充斥在我的脑海里。每日时常回味,忽然红了眼眶,又或是停在某处细细思索……在期间了解到许多学术性知识,同时它们也成为我平日里的主要谈资。

上初中后,我真正热爱的是独具国韵国风的真挚文字。读了余光中先生的《乡愁》后,在好奇心驱使下进一步了解他的“酒入豪肠,七分化作月光,剩下的三分,啸成了剑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彻底爱上了诗韵文风;读杨绛先生、巴金、冰心的作品,读余秋雨先生《文化苦旅》,读余华的《活着》,读朱自清的《背影》……那些质朴动人的文字,触动着我的心灵。

书合,不止回甘。文字积累多了,就不自觉地渗到平日的作文里了,虽说不上佳词妙句,也可把平白无华的叙述转换成有声有色的画面,融入了自己的真情实感。因此作文屡屡得高分。

书籍,洗涤了我的灵魂,给了我别致的心境,使我的谈吐举止中总有一种不一样的韵味。我愿意永远与书为伴,成为一名飘着书香的女子。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21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人类所需要的许多知识都集中在书上。

周末写完作业,我经常从家里翻出一本课外书。我看书从不轻易落下一个片段,这不仅让我学到很多知识,而且也让我懂得了不少道理。阅读《狐狸和乌鸦》,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不能相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还有《三国演义》这部书中塑造了多少英雄人物,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老奸巨猾的曹操……都在我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有《十万个为什么》,这里面全是关于科学的知识:太阳会不会爆炸?黑洞是怎样形成的?被黑洞吸进去会不会死亡?为什么小行星不会撞击地球?人类寿命的极限是多少?

现在,我正在阅读《十万个为什么宇宙》和《十万个为什么人体》。这两本书里面全是宇宙和人体的问题。这里面写着彗星为什么拖着长长的“尾巴”;太阳黑子是什么东西;真有会吃人的植物吗;心脏会休息吗;人类的肠子有多长;成年人有几块骨头……

书是我知识的源泉,读书使我们视野开阔。读书使我们变得聪明,读书会使我们变得爱学习;读书使我们变得会思考。书就是人类的精神,没有书人类也就无法生存了。

读书,让我快乐!读书,使我永远聪明,我将永远以书为友。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22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书,是我们的一位朋友;书,是我们人生的指南针;书,会一生伴我们成长。

闲暇时光,我经常去新华书店看书。我会搬一把蓝色的小凳子,在一个无人问津的角落里,慢慢品读。

不知什么时候我迷上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觉得他的书很适合我对动物的探索。动物世界也有着丰富的感情——母豺为了保护小豺跳下悬崖,为孩子博得生的希望;太阳鸟为了自己的蛋宝宝而不惜和毒斗争,经历二十多天的持久战,太阳鸟终于取得了胜利!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的品读《愤怒的象群》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深深吸引着我。妈妈走到我面前叫我,我都不知道呢,简直到了忘我的境界了。

我还喜欢看曹文轩的书。他的书让我认识了不同的世界、不同的人物、不同的情感。书里的每一个角色都会使我一遍一遍的深思。曹文轩笔下的青铜和葵花向我诉说了一个穷苦的家是如何辛苦养孩子考上大学的。当然他们兄妹俩努力又刻苦,也时刻感染着我。还有一次,我看曹文轩的《细米》,这本书写到一个小男孩走着走着不小心掉到了泥坑里,恰巧被一个女生看到了,我还替他窘迫呢?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老师推荐的书《夏洛的网》。这本书让我明白,好朋友就是在你无能为力时伸手帮你的那个人。文中威尔伯正是因为有了夏洛这个真诚的好朋友,才免除了被吃掉的厄运。当然人在遇到困难的时候首先要积极开动脑筋,努力去改变自己的逆境,而不是完全坐等别人来帮助你。

平时我还喜欢看一些科幻的作品,还喜欢看一些短篇的儿童文学和一些有趣的漫画书。

书,丰富了我的生活,增长了我的见识。我爱读书!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23

于我而言,读书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难以想象,如果没有了书,我的生活将会变得多么枯燥而乏味呀!

一本好书,不爱读书的人看后会说:“不就一本书吗,何必大费周章浪费时间来读?”爱看书的人却会感叹:“真是一本难得的好书!我以后还要再来回味其中的精髓!”我小时候并不喜欢看书,真正感受书的魅力是从漫画开始的,书中的人物时常让我捧腹大笑。渐渐的,我意识到在那么多的书中,漫画不过是一点皮毛,真正的知识都藏在文字书里呢!于是,我将注意力转移到了魔幻小说上。我从没想过,原来简单的文字经过全新的修饰和排列,可以将一个幻想中的美好世界演绎的如此淋漓尽致,活灵活现,这让我深深陶醉在这浩瀚的魔幻世界里。

看多了各种各样的书,我才知道那些名扬中外的古今名著所蕴含的哲理十分可贵。《红楼梦》让我看到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过程,其中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悲惨结局让我为之惋惜;《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将一个个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虽然最后三国终归西晋,但是刘备的仁义、诸葛亮的足智多谋、关羽的豪爽和张飞的忠义……让我佩服不已;《巴黎圣母院》中可怜的爱斯梅拉达被残忍的主教诬陷并杀害的情节让我潸然泪下,而外表丑陋的卡莫西多的美好心灵则让人顿生敬意……尽管有些书凭我现在的知识水平消化不了,但我还是津津有味地看了一本又一本,不求甚解。

周末闲暇时光,我总喜欢呆在自己的小屋里。一打开窗子,阳光就立刻洒满了书屋。看着自己喜爱的书,呼吸着清新的空气,于我而言,这何尝不是一件美事啊!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不仅滋润了我的心灵,丰富了我的知识,还让我的童年变的更加多姿多彩!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24

这半个学期,我读了很多的书。

史老师办了一个读书会,我看的大多是指定的书,比如,克莱门斯校园小说系列。我每天晚上睡觉之前都会读书,每次一定读二十到三十分钟。只有这样,才能把书籍读透,理解这本书作者想表达的意思。除了晚上,我只要一有空闲的时间,就会坐下来,拿着一本书,安静地看着,仿佛周围没有任何人。

我看了这些书之后也收获了不少。最近,我看完了克莱门斯校园系列小说。《捣蛋小子变形记》告诉我,人只有守法,其他人才会喜欢你。这让我知道,品格是人类最重要的东西。《零花钱大计划》告诉我们,只有行动了,才会实现自己想达到的目标。我每天读书时,都会用红笔划下一些好词好句,这样做可以让我的文学素养积累得更多。我现在已经看完克莱门斯校园小说等二十多本书,最近准备看《吹小号的天鹅》。每次把书再看一次,我都会有许多不同的收获。

让我最印象深刻的莫属《基督山伯爵》。这本书讲述的是,基督山伯爵机智地复仇的故事。唐泰斯是一名水手,因为被陷害而进了伊夫堡监狱。监狱里的一个长老告诉他,在基督山岛上有一个宝藏。唐泰斯出狱后,找到了宝藏,改头换面,把自己称为“基督山伯爵”。基督山伯爵找到了三位陷害他的人,并且用一种特别的方法让他们得到了教训。我真佩服伯爵,他很聪明,善于学习,而且很善良。我也非常佩服大仲马,居然写出了那么多的好词好句,塑造了一个生动的基督山伯爵。

读书可真有趣。以后我一定要多读书。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25

我是一个小书迷,每天在书包里都会带着我的朋友——“书”。

要说我和书之间怎样成为好朋友,就要从我上幼儿园时说起。当时,妈妈常会买一些看图识字和童话故事书给我。我并不知道那些花花绿绿的是什么,只是觉得好看、好玩。在每个周末妈妈教我看图识字,在睡觉前我总会让妈妈给我讲故事,我听着听着就进入了梦乡。听故事、看图片成了我爱读书的开始。

慢慢地我开始上小学了,在一、二年级时,我开始读一些带拼音的书,遇到不认识的字我会拼拼音、慢慢读,渐渐地我能读一些故事书、小童话,这些故事、童话中的情景经常出现在我的梦境中。

在三四年级时,我会自主读书了,每当经过书店,我都会缠着妈妈给我买书。有一次上音乐课,我偷偷地把书打开,头低下看妈妈给我新买的《淘气包马小跳》,当我看到有趣的片断时,我不小心笑出声来,结果被老师发现了。老师罚我站在教室门口,可我望着天空还在想书中的情景。老师的惩罚随着我的投入,早已抛到了九霄云外。

爱读书的我,使我得到了应有的回报。在五年级时,老师让我写一篇童话故事,这下我可有得写了。大多数同学写的是:“从前,有一位公主(或王子之类)……”我想:同学们这样写多没意思,我要用自己的大脑去编这个故事。我写的是:“有一个美丽的国度,那里有……”于是,我的作文得了一百分,老师在班上作为范文朗读。

我的读书生活丰富多彩,像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这可多亏了我的朋友“书”。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26

我喜欢看书,因为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虽然书中并没有黄金,也没有颜如玉,但是读书可以是我的人生变得更加丰富充实。

起先,我读书是因为读书是我很快乐,一、二年级时,我喜欢看小人书,里面那些人搞笑的动作,逗人的语言都让我感到愉悦,常常是看着看着就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起来,仿佛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中,那是人生中珍藏的一阕阕跳跃着欢快音符的乐章。到了四年级,我读的书大多是作文选,因为多读这些书可以使我变得有知识,可以写好作文。这是,我还喜欢看小说这类的书,我最喜欢看晓玲叮当姐姐写的书了。

记得有一次,我做好作业,捧起晓玲叮当姐姐写的《美德花园》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叮咚”门铃声把我从书的世界中揪了出来,我连忙打开门,一看原来是表姐来我家玩,我请表姐进屋后,便又跑回自己房间看《美德花园》了。这时,表姐走到了我身边,见我正入迷地看着《美德花园》,便问道:“这本书一定很好看吧?”我被表姐突然来到我身边吓了一大跳,过了好久,我才缓过神来,回答道:“是呀,这本书好看极了。”我的表姐动心了。我连忙摇头,“不行,不行,我还没看完呢。”表姐连忙说:“我用一套晓玲叮当姐姐写的《叮当的魔法》与你的《美德花园》换好不好?”“只看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后还你好不好!“最终,我禁不住表姐的软磨硬泡,犹豫了好久,才答应了。

一个星期转眼就过去了,我在家中走来走去,等了好久,表姐还没来。于是,我给表姐打了一个电话,没人接。过了一会儿,表姐终于来了,我连忙向表姐要书,可表姐竟拿出了三本《同桌冤家》吞吞吐吐地说:”我……我不……我不小……小心把书弄……弄丢了。”我一听生气地说:“你身为我的姐姐,怎么能不守信用呢?”于是,我和我的表姐吵了起来,吵得不可开交。最后,表姐向我保证,下次买一本新的还我,并补偿我三本《同桌冤家》后,我才不吵了。

我就是这样一个爱书如命的人。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27

这半个学期我读了很多书,比如:《吹小号的天鹅》、《格列佛游记》、《克莱门斯校园小说》等二十七本书。我喜欢看数学绘本,睡觉前我经常拿在手里翻看。妈妈催促我关灯睡觉,我还是舍不得放下手中的书。其中最让我爱不释手的是那一套探险家贝尔写给儿子的求生秘籍《荒野求生》。这套书有十二本,是我在图书馆发现的,拿起书翻开第一页,书的内容一下子吸引了我的注意。登场人物一个个的性格特点介绍非常详细。

中间有一个情节特别引人注意。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有一条可怕的咸水鳄鱼,他们坐在船上心惊胆战,鳄鱼就在下面,如果鳄鱼扑上来,他们只能等死。所以他们选择了潜水游到岸边。和鳄鱼潜水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足够的勇气和智慧。队员们时不时潜到水底,观察鳄鱼的动静,观察鳄鱼和自己的距离。鳄鱼只有确保猎物在它可控范围的时候才会浮出水面,发起攻击。

在这套书中我学会了野外生存的技巧,学会了锲而不舍的

我推荐大家看这套书。“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还有啃书虫。”我愿意当那只幸福的小书虫。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28

我很喜欢读书,因为它可以让我收获许多新知识。

小时候,我就有了一个很大的书柜,里面放了许多书,有《恐龙百科》、《米小圈上学记》、《黑猫警长》……当时我还不识字,每天晚上都是妈妈读给我听。后来,我慢慢地认识了一些拼音和文字,便常常去书店看读本。书店里的书丰富多彩,我开心极了,那里成了我的乐园。

随着年龄和识字量的增大,我的理解能力不断增强,我开始喜欢上了《三国演义》。我常常把头天晚上看到的故事,第二天添油加醋地讲给爸爸听。七岁时,在反反复复地把《三国演义》看过几遍后,我又开始看《中华上下五千年》、《明朝那些事》、《史记》……我非常喜欢这些书。书上的每一个字,都紧紧地吸引着我的眼球。比如,《明朝那些事》里有个故事,描写了朱元璋**时被敌人陈友谅围在南京的紧急形势。眼看着朱元璋就要支撑不住了,我好像热锅上的蚂蚁,在家里来回踱步:朱元璋,你可不能失败呀!我也很佩服朱元璋手下的名将与功臣,如刘伯温。在我眼中,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我喜爱阅读历史书籍,从三皇五帝,看到明末清初,我被我泱泱中华五千年历史,出现过那么多叱咤风云的人物,发生过那么多传奇感人的故事而折服:战国七雄,春秋五霸,以及问鼎中原的楚庄王,一统天下的秦始皇。他们都是值得我们为之骄傲的历史风云人物!

每天晚上,当我阅读这些历史时,就会感到热血沸腾,常常到了睡觉时间,仍然爱不释手,在妈妈几次三番的催促下,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心爱的书籍。

阅读,不仅让我丰富了知识,开阔了视野,还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告诉你们一个小秘密:其实,我开始并不喜欢看书,在妈妈的循循教导下阅读了很多书,我渐渐发现读书很好,很享受!

这就是我的读书生活,我爱阅读。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29

学期差不多过半了,我在这半学期里读了好多书,这些书中,四本是克莱门斯校园小说;还有一本,是关于日本战争的小说。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一年级上册语文书了解了这句话之后,我就很喜欢看书。在三下的暑假里,史老师要求我们看七本书,其中一本叫《男生贾里全传》,我很喜欢这本书,希望作者续写下去。后来,我听说还有全套的,就求着妈妈买全套。周恩来12岁时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简单回顾一下,我差不多看了六十多本书。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善读书,则国家就有希望。

这些书主要吸引我的点是在于这五本书很好看。例如说我看了一本对于我我来说非常好看的书,我可能就会进行所谓的一传十、十传百等这一系列的操作。

这五本书中四本克莱门斯校园小说,分别叫《零花钱大计划》、《成绩单》、《捣蛋小子变形记》和《差点丢了自己》,剩下一本日本战争的,叫《隧道的森林》。克莱门斯写的故事是会让大人拭泪、让孩子鼓掌的;《隧道的森林》是一个关于爱的完美故事

反正,我的读书生活是丰富多彩的,也是很美好的。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30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可以说书在我的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我读过的书很多,但我最爱看小说《鲁宾逊漂流记》了。这本书写了鲁滨逊当水手时漂流在了一个荒岛上,克服痛苦与劳累,在荒岛上生存了二十八年。这本书把我看的如痴如醉,废寝忘食,且从这本书中我悟出一点道理,那就是:要怀有一颗开朗的心。

记得有一次,我又迷上了一本《漫画史记》,但那本书是借的,没看几天就给还回去了。于是,我想到了一个办法,去书店买书,可我那有钱去买书呀!

于是我砸了我的存钱罐,数了数,一共才十元七角三分。拿着这些钱我去了书店,打听了一下书的价钱,令我很震惊,“24元”好贵!那时候,我认为24元是一笔巨款。于是,为了买那本书,我把我的零花钱和早餐省下来的钱都积攒了下来一共14元,这可是我一个月的成果啊!

当我刚要出门买书时看见妈妈回来了,手里拿着我梦寐以求的《漫画史记》。妈妈说“:这次给你买课外书的时候看见这本书很有趣,于是就也给你买了下来。”我高兴地说:“谢谢妈妈”。便迫不及待地从妈妈手中接过那本书,走进书房看去了。

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贪婪地读着。此时此刻,我感觉书就像我的好朋友。以后,书便成了我生话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也将在书香的陪伴下健康成长。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31

一转眼,一个学期过去了,自从老班给我们买了书架,让我们放置名著读后,现已有四个多月了。在这四个多月中,我读了《高老头》、《呐喊》、《生如夏花》、《狼图腾》,还有必读的书目,《朝花夕拾》和《西游记》,这几本书。

先来说说《高老头》吧,这本书的作者是巴尔扎克,主要讲了1819年底到1820年初,在巴黎退休面条商高老头被两个女儿冷落,悲惨的死在伏盖公寓的阁楼上;青年拉斯蒂耶在巴黎社会的腐蚀下走上了坠落之路。同时还穿插了鲍赛昂夫人和伏脱冷的故事通过这篇文章让我看到了,在金钱势力支配下资产阶级的道德沦丧和人与人之间的冷酷无情

《呐喊》作者是鲁迅,文章真实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时期的社会生活。从革命民主主义出发,抱着启蒙主义目的和人道主义精神,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刨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也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也让我内心波澜起伏。

《生如夏花》的作者是印度诗人泰戈尔,书里的文章大多是以诗或散文的形式出现。通过这本书可以看出作者认为生命要活的像向夏季的花朵那样绚丽夺目,努力盛开。除了生命中的美丽,人生也难免会有不完美的地方和不如意的结局,即使是悲伤或死亡都应该淡然的看待,就像秋叶般美丽的接受所有的结局。

《狼图腾》的作者是姜戎,我正在读这本书虽然还未读完,但,这本书就想有魔力一样让我阅读就越想读。书里主要讲述了内蒙古草原上人和狼之间的故事。狼固然会吃掉牧民的一些牲畜,但它们也帮牧民除鼠、除兔,也减轻了草原的负担。牧民本来与狼共同生活,有时也只会打几只狼,但自从城里的人来后就开始大量打狼,不顾牧民的反对,那些城里的人却认为狼是无情的、凶狠的,只看到了狼的害处。牧民知道没有狼的草原就会遭殃,牧民也会遭殃,于是就和他们说后果,但他们却总想着用炮弹解决问题。看着一幕幕的场景,我就很想骂他们,为狼感到惋惜。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有时候人才是最无情的吧!

《西游记》主要讲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四人保护唐僧西行取经,沿途遇到九九八十一难,一路降妖伏魔,化险为夷,最后到达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从中我看出了一个乐观大胆、敢于斗争、有勇有谋、神通广大但心高气傲、容易冲动的孙悟空;一个性性格温和、憨厚单纯但贪图女色、爱占小便宜的猪八戒;一个恩怨分明、忍辱负重、顾全大局但又有些死板的沙和尚。三个师徒虽然各有各的不足,但对待师傅都是忠心耿耿,也正是因此,师徒四人才到了西天取到了真经。也告诉了我们要团结一致,敢于同恶势力斗争,坚持不懈才能成功。

《朝花夕拾》也是鲁迅先生的作品,主要记述了鲁迅先生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文章在字里行间也流露作者对反动、守旧势力的打击和嘲讽。

书,不仅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增长知识,还可以为我们的生活添加乐趣,增加色彩。让自己更加快乐,所以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32

书像一叶舟,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探索;书像一盏灯,照亮我们心中的迷茫;书像一条路,通向那知识的殿堂。书充实了我的生活,我在初中这个学期也读了不少书。

第一本书便是《活着》,《活着》讲述了一个老人在历经亲人们纷纷去世后,却依然坚强的与一只老牛相依为命的故事,让我们看到人即使经历多大的困难,都不可以放弃生活的希望,使我受益匪浅。

第二本书是一门冷门书《大地上的事情》,这本书是一本关于自然的书,讲述了各种自然现象,同时每种自然现象后都蕴含一个道理,可惜的是,这本书是一部半成品,因为作者在创作他的过程中不幸病逝,也很好看。

第三本书就是《朝花夕拾》,这本书是我国大作家鲁迅的作品,这本书记叙鲁迅先生的成长历程与经历,生动有趣,但又在里面踢盘社会的黑暗面,令人读后回味无穷。

第四本书是《毛毛》,他是一本外国作品,其中以极其丰富的想象力,讲述了一个名叫“毛毛”的小女孩与一群靠盗取他人时间来生存的“灰绅士”斗智斗勇,最终帮大家找回时间的故事,告诉我们,要好好利用时间而不是节省时间,十分有趣。

第五本书是《西游记》,他的来头可就大喽!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吴承恩。这本书是一本非常优秀的神魔小说,讲述了唐僧四人一路斩妖除魔去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人物、事物描写的非常生动,令人回味无穷。

这些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和知识,马上就要考试了,希望这些知识能帮到我,同时我将继续读书,学习没有终点!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33

书,一个散发着阵阵清香的字眼,一本好书会使你终身受益,所以我们要好读书,读好书。

本学期我着实读了不少书籍,除了老师要求必读的《西游记》以外,我还读了一些认为内容不错的书,比如《影响中国的一百件大事》,《汤姆叔叔的小屋》,《改变人生的一杯水》等等。这些书中的每一个字符都是一个个小精灵,听着我诉说一切,或我听他们讲一个个有趣的故事,其中莫过于印象最深刻的一本外国长篇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那天晚上我从一大堆作业中逃脱出来的时候已经九点多了,还比较早,便从书柜里随手拿起了一本书,书名就是大家所家喻户晓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在昏暗的灯光下,慢慢的牵到了书中的海洋中,书的内容深深吸引着我,使我爱不释手,不知不觉读到了将近11点多。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名叫保尔柯察金的男孩,从沙皇统治时期的少年,成长为一个优秀青年的历程。

巴尔出生贫寒,但他始终自强不息,坚持信念,身残志坚,以惊人的毅力,奋斗到人生的最后时刻,后来他双目失明,四肢瘫痪,但即使是这样,他仍然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与追求。在1927年,他创造了《暴风雨所诞生的》,但唯一一件手稿却惨遭丢失,他们也感到打击,反而更加坚强。

这本书对我说:“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人来说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为人卑劣,生活庸俗而愧疚。”人生的意义在于,既是个人的幸福,又为社会尽到责任作出贡献,成为一个有益于社会和国家的人,我也要努力学习,为将来参加社会建设做好准备。

我爱书,更爱读书,每个人的读书生活都缤纷绚烂,它们如同一个个小脚印,印在我的成长之路上,有的大,有的小,有的深,有的浅……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34

书——一个散发着阵阵清香的字眼。一本好书会使你终身受益,所以我们要“读好书”、“好读书”。

每个人的读书生活都缤纷、绚烂。当然,我也有自己的读书生活,它们如同一个个脚印,印在我的成长之路上。有的大、有的小、有的深、有的浅……

我是个酷爱读书的人,常常沉浸在书中,忘了自己也忘了世界……所以当我开心时,会翻开书;当我郁闷时也会翻开书……书中的每个字符都是一个个小精灵,听着我诉说一切或我听它们讲一个个有趣的故事。

那段时间的读书生涯,我至今不能忘却:

房间里

房间的书架上有许多我爱看的书,一有时间我就会抽出一本,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常常一看就是几小时。记得有一次……

那是星期六的上午,阳光暖暖的照着大地,心情也豁然开朗。站在家门口允吸一口空气,可以清晰地分辨出有土壤、花朵的幽香。

在这样的好环境下,我又看起了书。自己的心情随着作者描写的语言高低起伏。我完全沉浸在书里了!

时间一晃眼就过去,我依旧目不转睛地盯着书中的每个字眼,生怕遗漏每一个关键的字眼。

“吃饭了!”我不动。

“吃饭了!!”我坐着,依旧不动,像木头人。

“吃饭了!!!”我压根没听见,依旧全神贯注地翻阅着手中的书。

…………

“咕、咕、咕……”原来是肚子饿了呀!

“可以吃饭了吗?”我问家里的长辈

“吃什么吃呀!我们都吃完了,叫你了好几声,你都不应。”阿姨絮絮叨叨的说着。

而我早已目瞪口呆的站外面。

学校里

“xx,都快上课了,你还看啊!”坐在我前排的人转过身来问我。我没回答,她一看这样子,就知道我已经陶醉在书中了。

“叮铃铃、叮铃铃……”上课铃不合时的响起,我徶徶嘴,意犹未尽的将书放进了抽屉。

街道

放学啦!小孩子们都开开心心的走在回家的路上,还不时的蹦蹦跳跳,而我的手里依旧拿着那本无时无刻地吸引着我的书。

“xx!过马路时当心点啊!”又一个人对我关切地说道。听到我没回她,她又叹了口气,“唉!这xx,一看书就像个聋子,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想象当中了。

“喂喂喂!“

什么声音啊?真讨厌!算了,不管它了!

“嘭!”啊!撞到停着的车子身上了!痛死我了!下次走路时一定不看书了!

可是今天刚下的决心,明天又不知道忘哪去了!!!

你们说,我是不是个小书虫啊?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35

我最近读的书不是很多,故事情节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后来我们都哭了》《如果悲伤没有眼泪》《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这三本书。《后来我们都哭了》中我所记下的内容有:

“大多时候,我们或许并不是想念一个人,而是想念那些逝去的时光。是的,那段颠沛流离的青春里,有璀璨的阳光,由我们不知所措的摸样,还有我们经历过的悲喜彷徨”。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段伤,也有自己的疗伤方式。所以,我们不应该轻视,而应该尊重。”

“我见千寻时的平静与淡定,到米楚这儿一点都不管用,没办法,千寻是舒展自己风姿的百合,而米楚,却是那朵跟我一起携手对抗风雨的野玫瑰。我曾看到过一个很美的词叫双生花,一蒂双花,并列开放,互相感知互相融合,同生共死。我觉得那就是说我和米楚的。”

“原来生活比电视剧精彩多了。电视剧演演还能停呢,生活却不歇气儿地玩你,你以为自己被折磨得精疲力尽,差不多了吧,但生活总会再给你来一波更出其不意的打击。”

我不知道夏七夕在写这本书的时候经历了什么,才让她写出来的文字如此锋利,当我看完着本书时心里好想有个地方被人揪着一样难受,我心疼故事里的人物没有一个好的结果,也在最后苏冽的堕落中体会到人性的险恶与可怕。虽是青春小说,但写生活中各种艰辛的笔墨比较多,全书语调跌宕起伏,夏七夕叙述了一个凄美的青春,塑造了一个在生活中经历各种困苦却还艰难挣扎咬牙坚持的女主形象,把长大后身边要好朋友一个接一个离开时那种人走茶凉的心境刻画得淋漓尽致,从中我体会到,或许人生真的是平衡的,你在这一段时间吃了苦,那么生活就会在另一段时间以另一种形式把甜还回来。虽然在十字开头的年纪谈人生有些早,但“生活苦到一定程度就会甜起来”,这是我十七岁时给人生的一个定义。我认为这些苦对我们是必要的,这些经历也是必然的,这让我想起之前在语文材料上看到的一句话:

“没有了经历,人们变会成为米兰·昆德拉所说的‘没有实体的影子,没有词语的推理者,精神上的无国籍者’。”

这也正如夏栀在《如果悲伤没有眼泪》中写到:

“有句话说,如果敌人让你生气,那就说明你还没有战胜她的把握。”

“假使生命中没有疼痛,那么将丧失记忆。”

或许,如果悲伤真的没有眼泪,那么快乐也会失去笑容的意义吧。这是《如果悲伤没有眼泪》给我的感悟,刚在论文中那段写雪的片段也是出于夏栀之手。而《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中,微酸袅袅细致的景物描写和生动的人物刻画是吸引我阅读的很大原因之一,其片段:

“那些隐秘的暗恋,如同盘踞在枝头的花朵,洁白而纯净,开满顾忆笙的整颗心脏。”

“夜风很凉很轻,从耳边吹过的时候像羽毛轻轻擦着皮肤。路灯像浸在水里一样,散发出晕染开的橘色灯光,茂盛的树影婆娑摇晃,树下的光影也随之缭乱地变化。”

另外,其中让我有所感悟的是这两个句子

“凡事都要努力做到最好,不压抑自己的情绪欲望,尽量让人生肆意和精彩。但不沾染任何会让人上瘾和不舍的人和物,因为害怕最后会留恋。”

“我送才不觉得爱情是刻骨铭心,要生要死,爱情应该会让人变得更美好,更快乐,更喜欢自己的学习。”

最后,我从《后来我们都哭了》中读到的苦,在《如果悲伤没有眼泪》这儿得到些慰藉,而后来的《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又让我读到希望。这三篇都是青春小说,我们现在正处青春进行时,但青春其实又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悄悄溜走,这三本书给我的共同感悟便是,珍惜眼前,把握当下。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36

一本好书就是一位好朋友。是的,一本好书,能让人忘却烦恼,又能使人振作

假期,我阅读了

书中通过一个个精彩绝伦的故事,为我们展现了许多栩栩如生、活灵活现的人物。在梁山一百单八将中,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有几十位,如:好打抱不平的鲁智深,性格粗犷的李逵,机智的吴用。当然,书中不仅写了个人抗争,还写了集体行动。经过几次小规模的聚义后,才形成了梁山泊大聚义。这些好汉从四面八方奔向梁山泊,梁山义军也逐渐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尤其是宋江上山后,梁山好汉所向无敌。

在众多好汉中,武松是最富传奇色彩的人物之一。“景阳冈打虎”、“怒杀潘金莲”、“醉打蒋门神”,书中用了约十来回描写武松的故事,为我们写出了一个如天神一样的英雄。

现在,看了我的介绍,大家一定也喜欢上了这本书了吧,找机会看一看吧!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37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一个人不读书,他怎能丰富知识,怎能进步呢。整个人类不读书,那我们这个世界将不会再是人类主宰。可见读书对我们的重要性。

作为这个世界上的一分子,我当然也要承担起应尽的责任:读书。

在我看来,一本好书,就是一位好老师,能够教给你很多知识;就像一位好朋友,能劝告你别做坏事;就像我们的人生,告诉我们许许多多做人的道理……总之,书的好处无处不在,乐趣也无穷无尽。

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自由地遨游,享受着、吸收着书中的精华,惬意极了。书中有趣的故事常常令我流连忘返,废寝忘食;书中的情节常常使我感动得潸然泪下;书中坚强、善良的主人公常常使我肃然起敬。

读《伊索寓言》,我从伊索那神奇的笔中看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奴隶艰苦,我从那些可爱的动物形象中读出了:做人要善良、诚实、脚踏实地……《伊索寓言》是我人生中自己读的第一本书,是他,开启了我的宝库。她,就是我读书生活中的地一颗闪着亮光的明灯。

接着,这一点亮光一点点的扩散,照亮了更多的黑暗。

读《安徒生童话》,我在安徒生笔下的故事的带领下,来到了童话的世界。卖货才的小女孩向我倾诉她的痛苦和凄凉;海的女儿吐露着对王子的深情;丑小鸭炫耀着自己变成白天鹅的幸福;踩着面包走的姑娘忏悔着自己的过错……从《安徒生童话》中,我看到了一个五彩斑斓的世界。

我的读书生活中,不再是只有光明了,并且还增加了许多美丽的色彩。

读《三国演义》,罗贯中的笔下领略了哪些英雄人物的风采。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他巧借东风,让我赞叹不绝;坦诚豪爽的张飞,对孙权忠心耿耿;有着大将风度的关云长,知恩图报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曹操虽奸,但他那运筹帷幄的才略也令我敬佩……

就这样,在我的读书生活里,又有了鸟语花香。

从小到大,从懵懂到懂事,从幼稚到成熟,从黑暗到光明。我的读书生活中不断的增加新事物,逐渐向这个世界一样,变成了一个五彩缤纷、充满诗意的世界。

这一切都要感谢书。所以,朋友们啊,一起来读书吧,在书中,你才会不断地丰富知识,不断地进步。

相知相爱又相守是每个人都渴望的一种感情,可遇不可求,可求不可及。有那么一种人,会毫无预兆的闯进你的世界,给你前所未有的温暖和心跳, 给你漫步云端的幸福 ,当你正享受这种感觉的时候,发现那是一场会醒的梦。

在我看来 ,活在爱情里的人其实都是傻子,傻傻的默默为他付出,傻傻的觉得他就是你全世界,傻傻在分分钟里思恋,傻傻的以为他一定可以懂你,傻傻的以为爱情真的可以克服一切,傻傻的等待他的突然出现……

木玉成约,与谁相约

“斜辉脉脉落霞飞,形如水,影亦相随。掠痕微褪芳红萃,剩几笔,晚晴眉。不恨天涯共卿醉,时虽暮,却有云杯。人生若永如初见,换千古,莫相催。”“从今天起,你是木先生,我是玉夫人。木先生和玉夫人,我们永远不分离,好不好? 因为木玉曾有约。”如此这般,木玉终成约。

我听到眼泪滴落的声音,在键盘上溅起圈圈的水珠,我知道这是心痛的声音。思绪总是在这样的情景里如炊烟袅袅升起,延绵不断,悄悄点开WPS,一点一点敲下蓄积于心的汹涌澎湃。

喜欢文字是从小到大形成的习惯,喜欢一首歌也是首先喜欢它的文字,文字对我总有一种无法抗拒的吸引力。灵魂一直是个孤寂的角色,只有文字陪伴时才不会那么感觉的强烈,文字懂我,我懂文字,彼此相伴,不寂不寞。朋友曾笑我,如此爱文字是否要寻一个同样爱好的另一位;犹记当时自己说,不用,我懂文字,他懂我,我爱文字,他爱我,这便好。懵懵懂懂直到寻寻觅觅,二十几年的光阴,真是应了歌词“喜欢的人不出现,出现的人不喜欢”。苏誉说,她很会跟我撒娇,偶尔耍耍小脾气,经常哭鼻子,但这是我在的时候,我不在的时候,她比谁都坚强。我很少撒娇、很少耍脾气、很少哭鼻子(当然被文字感动时除外),我在电话中问朋友,我是不是很坚强,她回我,你是没有遇到你的“苏誉”,电话这头,我很出息的哭了,把朋友吓的哄了半天。是呢,原来女孩都是水做的,都可以撒娇任性的,没有流泪只是没有遇到我们的那个“苏誉”。

有句古今未皆准的名句---得不到的永远是让你难忘的,至少我至今未曾忘记那时的那个他,虽然不再疼痛,却永远成为心中一道背影。周旋于这个社会中,犹带着校园里的那份简单的心思,现实与想象的巨大落差,成为最初的我们所难以承受之重,直到渐渐转变,可是我仍愿意固守住心底处那份曾经的简单,那就如一片净土,使人虔诚、安宁而又无限美好。白天买东西时路过一家店,店里轻轻地播放着大悲咒,抬头便见老板娘坐在店里淡淡地微笑,淡淡地看着这个世界,彼时我便被小小的震撼了一下,我想这一定是一位虔诚的佛教教徒,看着她脸上淡淡的微笑,忽然间发现一切喧嚣都离我远去,徒留这安宁的一方土地,任是工作以来心里的辛酸与委屈也在这一刻消失殆尽,简简单单,从从容容,尘世间路过而已,何必执着,何苦纠结

似乎是时候已到,身边人都开始纠结着各自的终身大事,一位一直私交甚好的男性朋友正被家人催逼着成就终身大事,频繁被要求去相亲,他甚是烦恼,每每聊天总向我抱怨“你说幸福是什么,我不愿和不爱的人结婚,那样彼此都不幸福”;我笑他“感情是可以培养的,怎么知道结婚的是不爱的,至少也可以婚后相爱”;半晌,他幽幽地来了句,“可是我喜欢了这么久的女孩不喜欢我,只把我当朋友,我现在还没有喜欢她以外的其他人,所以我不想接受他们的安排”;我正想八卦一下是谁家的姑娘,却发现他发来的一句话,怔忡之后,便匆忙下了线,因为他说,我喜欢你很久了。我不知该如何面对,只好逃避,因为一直以来,他,只是朋友,无法再是其他。有人说,这叫出现的人不喜欢。我点头,是的,很贴切,不想伤人,只好逃避。

相信一见钟情的美好,却一直以来没有心动的'感觉,如果不喜欢,纠缠久了,就会很厌倦。几年前,学姐告诉我,我一直相信总有个人在未来的某个地方等我,在某个时间与我相遇,共度一生。当时我笑她这是很适合写小说的句子,而今,我却似乎有些明白学姐当时的想法,是不是一直遇不到正确的人,就宁愿相信某年某地会有这么个人,等待与我们的相遇相识相爱?这亦是一种美好吧,我宁愿相信。我相信自己的心的感觉,也愿意期待和守护着这份美好,与谁相约呢,老天自有安排。

什么样才算对的人

喜欢明星应该是从开始看电视剧的时候开始的吧,记得那时是7岁左右,看的是马景涛的《东游记》很多年后就算记不清电视剧的内容,却还记得他在剧中白衣飘飘的样子。一尘不染,不似凡间。那应该是我喜欢的第一个明星。

后来几乎每看一部都有一个喜欢的人,例如黄晓明冯绍峰、陈赫、罗晋。总是喜欢他们诠释的那个角色人物,觉得如果自己遇上了该有多好,只是可惜,现实中多情的不帅,帅的滥情,又帅又多情的瞧不上我,于是有种千里马遇不到伯乐之感。

后来大学时渐渐喜欢上了看小说,多是穿越和言情的,看了数十篇后的某一天突然有种顿悟的感觉,想起一句话“男不看毛片,女不看言情”,总结之,一看言情误终身,却有此感,言情小说看多了,对另一半的要求随之也提高了,我总是羡慕女主的好运,却忘了自己不是女主,不能要求男主为我如此,或者说不能奢望一样的男主会爱我。

后来的一段时间不看了,像戒烟瘾一样戒掉了,但是心里不禁在想,立身于现实中,我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生,什么样的人才是对的人,可以相知相守一生呢?

遗憾,这个问题像是“人为什么活着一样”想了好久没有得出答案。现实中不乏追求者,但似乎都觉得少了一点感觉。只是感觉对的人又恰恰欠缺了一点缘分,于是感情之路走的是一波三折,还没有找到笔直的阳光大道。

我曾想过我未来的他应该是什么样子,直到后来有一天在微博上看到的一句话戳痛我,也让我彻底清醒:你想找男朋友,有车有房,高大帅气、深情专一,不抽烟不喝酒,无不良嗜好,对不起,这样的人没有。而这样的人恰恰是言情小说的男主再现,于是明白,现实就是现实,我不是女主,所以注定等不来男主。

我一直在想幸福的生活应该是什么样的。在我的梦想中,有一个漂亮的房子,不一定大,但是一定要干净,有一间书房,里面有个很大的书架,里面摆放着我喜欢的书。有个厨房,可以天天煲汤喝,房间有个大的落地窗,晚上可以靠在窗边看外面的景色。我不喜欢繁华的都市,我喜欢宁静的没有喧嚣的小城。在夜色如水的夜晚,身边有个人可以陪我静静的走着。我希望,我早上睁开眼睛的时候能看见他,或者他能够在离开前给我一个早安吻,我希望晚上睡觉的时候能抱着我入睡,没有安全感的孩子,希望有个人能把我圈进他的怀里。我还想以后生个女儿,从小给她讲故事,给她穿漂亮的衣服,打扮的无敌可爱。我希望我们之间可以坦诚,可以相信对方,相信对方像我爱他一样爱着我。如果可以我希望这份爱情可以一直到白头,如果不能,我希望我不是最后一个知道坏消息的人。

我一直都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人,在感情方面过于理智,我不会让对方成为我生活的全部,因为我怕一旦失去就一无所有,我希望能遇见那个人,可以让我相信,天长地久不是随便说说,让我相信,白头偕老不是小说里的情节。或许有一天我遇到了,或许有一天我发现我的生活和我想象的不一样,但我想,幸福总该是一样的。幸福的我希望遇到一个对的人两个人一起幸福下去。

什么算是对的人,或许可能真的要试过才知道,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脚知道,我相信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等待那个对的人。

想念不再念我的你

没有你的夜晚,我在人来人往的操场,用月光来把你想念,那场离别仿佛已被他们遗忘,而我却依旧清晰如故,我听着音乐用很慢的脚步,来走曾和你走过的路,那个时刻真的很想回到过去,痛恨时光走得那么急促,让你我就这样泣别,犹记得那天,你的泪水湿了脸,为你拭去泪水,却免不了伤悲,你离开的那一刻,心真的痛了,走后翻着我们的照片,想让你回到我身边,相片上的你可爱的像个小孩,我在看着发呆,不知道说爱你该不该,曾经快乐的地带,没有你的身影,我也不会再去,我捻尽繁华为你祝福,被情史所记录,看着你留下的书,让我无法停止想念,不知不觉尝到了你的味道,那一刻真的很美好,现在的你是否还好,是否还在说说笑笑,是否是否是否……

逢场之时在做戏

冬已去,晚风倔强

春已归,寒意不常

苦衷此时很繁荣

模糊固然模糊

清晰依然清晰

西墙斑驳

往事似雨淅淅沥沥

呼吸已囚禁

翠湖带雨含烟

冷风如醉如痴

感慨无常

回忆凄凄

一个语言,两个世界

咽喉涩涩

熙熙攘攘,聚聚散散

单影飘飘

心已灰,意仍懒

过往还盘旋

不过逢场之时在做戏

只爱夕阳爱残月

夕阳下的世界、泛起小情绪、 其实夕阳一点也不美、 其实我一点也不爱夕阳、 其实夕阳一点也不伤感、 其实,我一直在说谎、 夕阳守望着天空另一处、 残月孤独与夕阳对视、 他们知道,一年两三次的相拥、 根本无法满足彼此的需求、 互相依恋、互相思念

直到下一次的相见、 简单的几句关心、 之后继续分离、 各种不舍、各种无奈、 无法言表。 我不喜欢、一点也不喜欢、 这种比死还难受的一切。 因为我太爱夕阳。

身不由己,情非得已

因为感觉情非得已,快乐悲伤身不由己。

离开是遗憾,相处又太难,有些事道理说得清楚, 做起来总觉不安。

时间过得好慢,在想要遗忘时更觉难耐。时间又过的好快,来不及再见就分散在人海。

每个人都曾看不清未来,理不清现在,忘不却过去。回忆无聊时翻翻,才知道多年前幼稚的自己有多纯真。

总以为会为了什么奋不顾身,到头来宁愿懦弱安隐于人海。

借口是被世界的风影响了飞行的方向,却其实连双翅膀都被束缚没有展开。

心乱了,随着喧嚣吵闹的浪潮在世界中化为尘埃。从此舍了妄想,丢了遗憾,忘了承诺,弃了情爱。就算身不由己,也假装握着勇气,或许情非得已,也好似许了真心。不去细究每一个决定,赌一场冲动之后能迎来一场天晴。

或许本来就天晴,却自怨自艾的太多心。假装微笑就好,在世界上永远有在意不完的在意。

篇一:《雨中的请求》

电影给人的感觉很美,可能是印度电影的关系,舞蹈、音乐都是别有一番感觉;帅帅的男主角、美丽的苏菲亚,一起都是那么美。

记得《非诚勿扰2》中孙红雷扮演的角色给自己来了场人生告别会,虽然有点搞笑,但也很令人深思,如果说《非2》是简单的思考的话,那么这部电影应该通篇都在思考。

整部电影给自己关于人生的思考,尤其正处于迷茫的自己,自己幻想自己如果成为男主角那样的话,会怎样生活?会不会颓废下去,消极下去,自暴自弃下去,然后苟延残喘的活下去。

故事其实挺简单,主人公是一个顶级魔术师,由于一个“朋友”的陷害,在一次魔术中从空中掉下来,变成了残废,主人公坚持了14年,14年间通过电台广播激励其他人,甚至还写了一本书。但14年的生活也让主人公有所厌倦,痛苦,因此伊森想申请安乐死,一种在印度被禁止使用的死法。服侍了主人公12年的索菲亚爱上了男主人公,为了他离开了自己的丈夫,家庭,全心全意的服侍主人公伊森,当然结局是美好的,两个人成为了夫妻;当然,结局也是残酷的,伊森要离开大家。

在一个反对安乐死的国度,法官拒绝了伊森的请求,虽然他的律师支持他,虽然他的医生支持他,虽然他的爱人支持他,虽然他的母亲支持他。

用这唯美的句子结尾吧:Life is short,Break the rules,Forgive quickly, Kiss slowly, Love truly,Laugh uncontrollably,And never regret anything that made you smile.

篇二:《雨中的请求》观后感

在一个偌大的城堡里,四周是一片草原,这里富裕却清静,有美丽的索菲亚,一切真是美好啊,简直就是天堂。可是城堡的主人却是一个瘫痪的魔术师,他已在这里度过整整14年,他不能赶走一只停在自己鼻子上的苍蝇,他还因为避不开屋顶上漏下来的雨滴,被雨水打了整整一夜后发了高烧。不仅如此他的身体还在每况日下,他要不停的做肾透析,他还可能要靠呼吸机才能呼吸,于是他请求能安乐死。

但是痛苦还不止这些,母亲又先他而去,索菲亚被前夫找上门,在他面前受到欺辱 ,与此同时魔术师的安乐死请求也被法院驳回。再悲惨的事情都得到解决,在痛苦的事情也有结束的时候,索菲亚回来了,决定帮魔术师实现愿望,帮助他无痛的***。即使她会去坐牢,她说和他现在的状况比起来无期徒刑又算得了什么,正在这时魔术师说他也要实现索菲亚的愿望要娶她为妻,索菲亚哭着答应了。

在魔术师最后的死亡PARTY上,魔术师欢笑着和爱他的人们告别,他说:“为什么我现在看起来这么快乐还要离开这个世界呢呢,我快乐是因为昨天是我最后一天受难日” 最后他大笑着离开了。

魔术师在她母亲的葬礼上唱的歌:I see trees of green,red roses too.I see them bloom for mr and you.And I think to myself,what a wonderful world.I see skies of blue and clouds of white.The bright blessed day,the dark sacred night.And I think to myself,what a wonderful world...。

还有一幕是索菲亚被前夫找上门,我看到魔术师眼睁睁的看着他心爱的在他面前任由她的丈夫欺侮,他却动弹不得,只能祈求他的丈夫放过她,但是索菲亚还是被她的丈夫拖走了。我看着自己的双手,感到我可以用我的双手保护我的家人,这是一件多么让人鼓舞的事。而且想到印度妇女在她们国家的地位,是可以任由男人宰割是的,在我们国家过的不好还可以离婚,离婚虽然很痛苦,但是女人权利至少是可以保障的。

世界多么美好,人生苦短,但是你全心全意的去活,时间其实够长了,少一点抱怨,少一点遗憾多一点幽默,多一点愉快,多一点微笑。

篇三:《雨中的请求》观后感

一名天资聪颖的魔术师由于遭到同行嫉妒,暗中使坏致使魔术师在一次表演中失控从空中坠落导致全身瘫痪,从此卧床十四年。在这十四年中,他没有悲天悯人与世隔绝,反而从事各种有益活动,出书激励悲剧民众勇敢面对生命,还主持广播节目欢声笑语的点燃世间温暖之光。但在十四年后的今天,他却向律师提出让自己安乐死的想法。

首先,法律这一关就难以跨域,魔术师没有放弃,试图在主持的节目中号召粉丝们支持自己从而制造社会效应。没成想适得其反,不会有粉丝们会让自己心中的神级人物放弃生命远离自己。最后,被逼入绝境魔术师的悲情终于感动陪护身边十二年的女护士。这位已婚护士十二年来没有休过一天假期,始终任劳任怨的服侍左右,甚至于默默的爱着这位魔术师。此时此刻,她做出重大决定,要不顾法律约束来为魔术师执行安乐死。领会情意的魔术师也给予回报,在最后时日娶她为妻。一场生离死别催人泪下的乐观告别就此感动收尾。

影片桥段类似于2011年的法国影片《触不可及》,也是主人公全身瘫痪,只剩脑袋可以自由活动。此片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这不是流于表面的夸大滥情。除了印度影片特有的歌舞和时髦的魔术桥段以外,还具有更深层次的人伦探讨,特别是对安乐死的严肃面对。也许是印度对安乐死要比法国苛刻得多,所以显得此片更具深度感人发人深省。本是大红大紫的明星人物,突然残废卧床,乐观坚持了十四年之后请求一死,却遭到各种各样的阻力和非议。在法庭上,所有最亲近的人,医生、护士、律师、妈妈、徒弟、前女友都要遭到良心的拷问,爱他是否就可以同意他***这样纠结的难人问题。很多人却没有认识到特殊问题区别对待的人性化思考,包括法律层面上的固执

值得一提的是,魔术师母亲去世的那一段,他仰天长笑,如中国一位古人在母亲去世时大笑一样的超脱。还有原谅凶手和他儿子匿名来学艺的桥段,都展现出不一样的人生豁达与包容。最后,欢乐告别会上的幽默感言也是在暗示,死亡不可怕,可怕的是活的不快乐和没有死去的权利。只是,可惜了漂亮的女护士,亲手对爱人安乐死之后,还要接受法律的惩罚,这才是比悲伤更悲伤的故事。

篇四:《雨中的请求》观后感

不要向一个绝望的人单向输送积极鼓励的话,这可能更多的是出于你的需要,希望他作为一个精神象征站起来,可他已经浑身湿透。

今天看了一部片子《雨中的请求》,主人公Ethan曾经是全国最负盛名的魔术师,但十四年前的一次意外使他脊椎受损而全身瘫痪,十几年来他出书、开电台、演讲,用他的幽默和积极鼓励别人,很多人从他身上得到力量积极地生活。在外人看来是精神领袖的他,却突然决定向法院申请安乐死,这毫无疑问地失败了,因为印度宪法规定不允许安乐死。主人公的律师朋友坚持为他上诉,想利用舆论引起法院关注

可是,全国都是反对的声音,新闻主播讽刺他是“虚伪的懦夫”;残疾人希望他不要逃避,作为他们俱乐部的主席带领他们战斗;高中生们希望他继续带来鼓舞和感动;牧师反对他丢弃神恩赐的生命……他难道是一个对生命不负责任的人吗?他只是想保留生而为人最后的尊严

莱昂纳德·科恩的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他说“悲观主义者总是在等待下雨,而我已经浑身湿透。”

Ethan早已是一个浑身湿透的人,但他愿意积极努力地去尝试新生活,可是身体的残废和麻木并不是靠精神就可以打败的,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大小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护士帮他清理干净了。在一个下雨的夜晚,无数的小水珠从漏雨的房顶拍打他的额头,他甚至不能自动一寸一毫,任凭水珠滴了一宿,浸湿大半张床。他热爱生命,热爱一切美好的事物,热爱自然辽阔生机的风景,热爱明艳动人的.弗朗明哥舞,热爱一直在身边照顾他的护士,所以他选择死亡。

电影的最后他也没能胜诉,幸运的是,他有愿意帮他得到幸福的人,即使心里不舍,也鼓起勇气成全的可爱的人。

篇五:《雨中的请求》观后感

从三傻大闹宝莱坞开始,《贫民窟的百万富翁》、《black 》我开始越来越喜欢印度电影。又一次被印度片折服。 整个片子大气、温婉而细腻精致!与中国的《大魔术师》一样的魔术表演,但却提升到这么令人炫目如诗一般的艺术高度

而且与此前喜欢的印度电影一样,其表现的主题并不是空泛无物的,它直面了生与死最深刻的主题。人类选择安乐死——死是人类最后且唯一的自由吗?

原本无法由一部电影判断的课题,但印度电影却勇敢地面对了这样的课题!而且令我扼腕叹息的同时,竟然不禁进入电影的情境中不能自己,它没有如中国的主题电影那么索然无味!

这部电影真正吸引我的是这样哀伤严肃的题材,却一点不压抑!

篇六:《雨中的请求》观后感

剧情在某些方面有点过分脱离实际,比如陷害男主的罪魁祸首逍遥法外,比如男主不计前嫌慷慨教导仇人儿子。影片在探讨一个人生命的社会性,当生命本身成了折磨,男主却被社会剥夺了安乐死的权利。相比影片最后那句经典台词,我认为某个镜头一闪而过的游行民众所举的牌子上的宣言更有代表性:free to live, free to die.

联想到前几天刚刚看完的《自杀专卖店》,发现两部影片刚好相反,一部是在“全民自杀”的社会中唤醒生存下去的希望,另一部是在“自杀违法”的社会中寻求自杀的合理性;前者画风扭曲诡异,后者每一帧都能构成一副上好的油画。

结尾的经典台词Break the rules, Forgive quickly, Kiss slowly, Love truly, Laugh uncontrollably, And never regret anything that made you smile.

篇七:《雨中的请求》观后感

第一次看到如此有深度的印度片,片中男主和女主也是我最喜欢的两位印度男星和女星。以前以为印度片只有歌舞片出色、唯美,没想到描写人生人性也那么有深度。虽然安乐死早已是一个写烂和写滥了的主题,但此片的表现手法却让人更有感触。

看到此片真是“惊艳”,片中男主因表演魔术意外四肢瘫痪,只有脖子以上有感觉,即使这样,他依然拥有万千宠爱,同时也激励了许多同样(精神肉体上)身残志坚的人,但在这样活了14年以后,他却选择要离开这个世界,为什么?因为,他累了。

同时,也正是为了世上千千万万爱他的人。片中所有不支持男主安乐死的人都只是站在社会或者自己的角度去考虑这个问题,但是他们为什么就不能站在男主的角度为他考虑一下呢?!选择死亡并不代表他就是一个懦夫,有时候选择死亡同样也是对生命的一种尊重。

篇八:《雨中的请求》观后感

人生而拥有生命权,现在的社会,任何人和组织都不能以非法的手段剥夺或者伤害,但是那个人自己呢,自己杀死自己,自杀是怎么算?是否有错,能否被法律和社会接受?

本片中主人公伊森向法院申请安乐死,但是宪法中明确规定不允许安乐死。我觉得伊森是代表广大有安乐死意愿的人在奋斗在抗争,他是一个代表,典型代表,有巨大影响力的代表。他曾是世界上最伟大的魔术师,被朋友陷害脊椎出问题,幸存下来,写书、主持广博电台,在精神上帮助像他一样的,真正的名人,广大民众心中的偶像。如果主人公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民众,恐怕唯一的直接的最后的选择是,在“索菲亚”的帮助下安乐死了,因为他甚至连杀死自己的能力都没有。

很遗憾法院最后宣判没有同意伊森的请求,不过伊森和索菲亚的选择做出了无言的抗争。其实最后有些像大团圆结局,伊森和索菲亚结婚了,好像找到了生活希望,不会安乐死了,觉得应该明确表现伊森在索菲亚的帮助下自杀了。

影片中给出的安乐死理由是尊严,因为伊森这类人觉得生活没有意义,吃喝拉撒都要靠别人,完全找不到存在感,荒度时日。伊森还好,他在瘫痪的14年时间内是一名斗士,但是斗士最后都无法忍受了,普通人呢?

最严是第一位的理由,再者是能够给亲朋好友减轻负担,安乐死后他们都轻松,能够有时间和精力去做自己的事,不必那么累,还心力憔悴。钱也是个问题,许多人,患了绝症后,或者遇到事故瘫痪了什么的,没有几个家庭可以承担昂贵的医疗费直到病人死亡(电影中伊森那样的人都没有足够的钱)。既然根本治不好,何苦在让病人在人生的最后阶段花去一辈子中90%的医疗费,留下一个千疮百孔的家,自己难过,家人痛苦?还不如在青春美好的时候多享受!

他们更愿意打个商量,能不能把那些医药费找补给我,让我生命大好的时候花,花这笔钱让我吊着命痛苦算什么回事?

我在想影片中的故事是不是真实的,而现实生活中的人们,何时才能有掌控自己生命的权利,即法律能够同意安乐死?

篇九:《雨中的请求》观后感

这几年东南亚的电影开始有了热度,以前泰国只有一个泰拳拳王拍功夫片,现在走同性暧昧小清新风格,一年总有一到两部让人心好感的片子出现。印度也是。这几天顺着看了好几部片子,其中《请求》这部堪称综合水准水平最高。高到什么程度呢?高到简直不像是宝莱坞的片子。

首先,这个片子虽然有歌舞,但是完全没有群舞,最多就是双人舞。然后歌唱部分很克制,几乎都是独唱。宝莱坞最重要的歌舞特征被大大削弱。它没有像一般的宝莱坞片子演着演着突然唱起来挑起来,歌舞部分几乎都给了梦中与回忆。而回忆里,主角作为伟大的魔术师,用舞蹈语言来表达魔术的梦幻与神奇,简直堪称最完美匹配。而且扮相极尽华美之能事,简直各种开外挂,还开得理直气壮。

现实部分的歌舞则有很实际的切入点,最美丽一段舞蹈是女主角为了宽慰男主角在歌厅里和女歌手一起跳的那一段,活泼富丽,明艳动人。而最感人的,当然是为了烘托母子情而设置的母子之歌。这种设置让写实的更写实,写虚的更写虚,这种设置本身就非常的高于“宝莱坞”。

其次,演员选择上,两位主角绝对是典型的最高种姓的人种,几乎看不出一般我们认知里印度人的长相特征。高鼻深目,棕褐色头发,颜色极淡的眼睛,还有白皙的皮肤。典型的白种人长相。

在片子开头,男主角在晨曦中醒来,女主角为他收拾屋子,换洗衣服。阳光照亮屋子,落在男主角那宛如希腊雕像一样的脸上,还有女主角那曳地的长裙,以及棕褐的长发,我真以为我在看一部意大利片子。直到那惨不忍听的英印混杂的印地语出来,我才发现我看的是部印度片。这让我忍不住在男主角妈妈出来以后吐槽:你长得这么印度化,儿子长这样,还真变异。

再次,电影手法和表现上,非常非常的好莱坞。不管是镜头语言、场景切换还是叙事方式,包括故事的推进,都非常非常的西式化。有着缓慢悠长又情绪生动的魅力。

故事推进很缓慢,有大量的枝节和情绪的铺垫,在表现冲突的时候又非常不吝惜狗血,节奏非常快。我很喜欢故事里男主角和女主角一起去法庭开庭坐在车上的那一段,主观镜头、客观镜头以及镜头背后的指示,都非常清晰明了,却又藏在一个很缓慢的情绪和节奏里。而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它的内核完完全全的是西式化的。

这个也是被很多人所指责的一点。这个故事所涉及的,是几乎完全和现代印度国家脱离的情况。一个全瘫痪病人,还是一个富有的,有毅力的,英俊美貌的病人……这样的病人全印度找得到多少?

抛开这个设定,就说意指的生存与死亡的自由,宗教与法律的悖论。据我看过的不多的资料都说,虽然印度的确经济突飞猛进,人们的生活大大改善,但是文盲率、识字率、甚至最最罪恶的种姓阶级制度都没有废除。

其实片子里男女主角的长相就暗指了他们是最高种姓的人,而这种人本身就是金字塔尖,完全的和印度金字塔地下的人民没什么关系。所以片子的内核完全是西式的,而非“印度片”里暗含的印度式的。

说句不太好听的话,这片子甚至比不过有“猎奇”嫌疑的,西方人视角下拍的《贫民窟里的百万富翁》。但是考虑到像导演这种行业本身也不太可能由低种姓的人来干,所以什么样的阶层决定什么样的社会属性,这片子的属性大概就是“高级印度人”属性。

本来想套用人家给我说的一个梗“美则美矣,全无灵魂”来做最终的评论。但是仔细想想,这片子并非全无灵魂。苛责导演不够关心印度本国人民,这种强迫别人做普照社会的圣父显然不行,就是甘地都到不了那个思想境界,何况一个商业片导演。

但是对国外的观众,如我,来说,又会觉得这样的导演不够真诚,不够忧国忧民心怀天下,不够犀利睿智,反应社会真相。至少让我觉得它的忧愁太过局限,太过狭窄,太过好莱坞。这个国家这块土地上的特性除了宗教与法律的冲突以外,特质展现的太少。而换句话说,宗教和法律的冲突,又并非只有印度一个国家才有。这也是一个西方早就写烂和写滥了的主题。

这部片子整整两个多小时,也是少有我没有快进没有勉强也能看完的片子。的确是一部非常美的片子,在艺术上在思想上技术上,它都尽量在它的格局内做到完善,甚至有些地方堪称完美。可看完的遗憾就是,这么美的美人,却没有长了一颗合我胃口的心。

篇十:《雨中的请求》观后感

“我在他睡着的时候死去。两种睡眠可以为邻。”看到Ethan的母亲死去的时候,脑海中闪出《悲惨世界》中的这句话。

在雨果眼中,死,只是永恒的睡眠。

我们很喜欢对别人说:不开心?去睡一觉就好啦……

Ethan追求的其实也是睡眠。只是,他追求永恒的睡眠。但,人们对死远远不像,也不可能像对安稳的睡眠那样宽容。在一浪又一浪的反对声中,我们看到了人们对生命近乎偏执的执着。法官最后的判决显然是现代社会对安乐死的观点:absolutely NOT.

至于本人,当然也实在无法下定论。人类制造了许多规则:道德伦理,最后却一条条否定,让后建立新的观念。我们大多数人也只是随大流者。时间会给出人类的裁决,虽然这是个可变性很大的裁决。

但就现在而言,可以算是反对吧。

Ethan

正如电影所说,他绝对是一个斗士。从魔术界巅峰的宝座上,被别人用如此卑劣的方式扭打到痛苦地无尽深渊。十多年间,用无法用语言或画面表现的毅力与意志,出书,创办电台节目,用自己残缺的生命体验他人生命的痛苦,拯救别人于心理崩溃而轻生的悬崖边缘。但他也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他要思考,他要愤怒,他要发泄。他经历太多地痛苦他实在需要疯狂。当然这不是人人都能理解地,即使是日日陪在身边的Sofia也不能。

他明白死亡在传统意义上是不道德的,也竭力避免了十多年,但活火山总有爆发的那一天,痛苦地积累让他实在无法忍受,无怨无悔地“自寻死路”。然而在他痛苦的时候,他仍充满生活的情趣,幽默而有点“坏”。不停地“挑逗”(当然是开玩笑)Sofia,甚至在法庭上仍镇定幽默不减。他知道Sofia对他的爱恋,却聪明地选择“装傻”,因为他明白,对有夫之妇Sofia而言,原本的关系要比公开恋人好得多(当然这只是个人观点)。

ethan的母亲

这是整个片子中给我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角色。作为母亲,在回答检察官“是否会亲自帮助儿子结束自己生命”的尖锐问题时,本以为她会有很长的停顿然后含糊地给出肯定回答。影片中她却出人意料地,直接明确而清晰地回答:是的。她早已想好有一天她要做出选择,而她知道她的选择无论是对法官还是自己儿子的选择都是决定性的。

儿子瘫痪那么多年来,从不让母亲和自己住在一起。儿子用心良苦为了不让母亲受罪是好事,但很少有母亲能如此体贴地毫无怨言地理解听从儿子的话。而在法庭上,看着一边痛苦的儿子,她流出了坚决的眼泪——我完全支持我的儿子。我想,ethan能如此心胸开阔,母亲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法官

片中的法官,更多地代表了社会的普遍观念。对这个故事而言,他既不是正面也不是反面,只是一个严肃的答案——yes or not.他的判决左右着整个故事的走向,也是电影的主线。

最后法官的判决,如上文所言也折射了当代社会人们对安乐死普遍的否定看法。

检察官

个人认为,检察官的形象更多地象征着一些法律制定者、仲裁者。他们拘泥于法律,不愿创新。千方百计掩饰自己的疏漏却不顾百姓因这些不合理的法律而遭受痛苦。

某些投“no”的听众

一些旁观的不曾设身处地地观察事物就盲目给出断言的人他们仅凭一时的自以为是的善恶来评价他们不曾深入了解的事物,甚至大肆宣扬紧抓不放。记得其中有一个人甚至骂ethan是懦夫。其实我想ethan心中也自以为自己在某种程度上算是,但他实在无法忍受别人拥有良好地位和健康却在一边毫无礼貌地说风凉话。他再次露出他的牙齿,他最后的展示愤怒武器。这些听众也许不缺乏思考,但缺乏深入的、设身处地的思考。他们形而上学地观察事物,凭以往的印象来判断正误,最终只是盲目地责怪ethan。想想看,这种人又岂在少数?也许我们也曾经做过或正在做这样的人?

刚从外面回来的老妈看到结尾ethan开告别晚会暨与sofia的婚礼的一幕,不明就里地说:“好啦看完啦大团圆结局。”“这个人快死了。”

看着ethan幸福的脸,越来越佩服人这种充满深度的动物,喜怒哀乐就在一瞬间变化,死也可以与幸福相连。于是故事走向结局。有个细节,ethan死的时候穿的是啥?

代表他的事业的,魔术师服。代表他人生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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