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判格言经验
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刑事案件被告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或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则不列被上诉人)
(姓名等基本情况)
上诉人因______一案,不服(高法1988年解释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收到裁判文书的时间,宜写在此处——华氏注)______人民法院____年__月__日( )字第____号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具体的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具体内容,阐明上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
代书人:
年 月 日
刑事上诉状范文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XX,男,汉族,38岁,身份证编号: ,初中文化,河南省开封市人,现住河南省开封市 街 号院 号楼 号。
上诉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不服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2009)永刑初字第 号刑事判决,故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永城市人民法院(2009)永刑初字第 号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一、上诉人在本案中的地位决定上诉人无从知晓河南 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文化公司)无履行合同的能力。
文化公司为本案第一被告人丁xx发起成立,在设立公司之时,丁xx向工商登记部门投送的各种资料及公司的设立过程,上诉人均不知晓。上诉人开始只是丁xx的一个司机,后被丁xx派到郑州分公司任副经理,从事的都是按照丁 的指令做一些具体事务,包括文化公司对外招标的各种事宜,上诉人均不知晓,故上诉人没有机会知道文化公司的资金运作状况。再者,上诉人原来没有从事过项目投资方面的工作,加上自身文化程度较低,也无能力判断文化公司是否投资该项目的资金状况。但永城市人民法院(2009)永刑初字 号判决书认定上诉人明知被告人丁xx无履行能力,仍介绍被害人施工企业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骗取合同履约金,属认定事实错误。
二、上诉人无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客观上也没有占有施工企业的钱财。
上诉人虽然介绍了两家企家和文化公司签订了合同,但所收的这两家企业的合同履行金,均按照丁 的`指示,全部交给了丁 本人或汇到了丁 指定的帐户上。至今为止,上诉人为 文化公司工作时垫付的各项费用6万多元(已向法院提交证据)也无着落。客观地说,上诉人本人也是本案的受害者,何来占有受害企业钱财之谈,更谈不上主观上的占有。
综上所述,永城市人民法院(2009)永刑初字第 判决书针对上诉人而言,查明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恳请二审法院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有错必究的工作态度,给上诉人一个公平的判决。
此致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刘XX代理
律师:陈XX
20XX年11月27日
上诉通常有两种方式提出,即口头提出或者书面提出,实践中,以书面提出上诉的方式为主。虽然是程序性权利,但上诉状毕竟是二审法官对案件的第一印象,如何撰写也是一个应该重视的问题。
被告人可以自行撰写上诉状,但如果聘请有辩护人,一般是由辩护人代为撰写。但是上诉毕竟是被告人的权利,应当由被告人提出,所以代书上诉状,也应当以上诉人的语气行文。因此,有些律师将一审的辩护意见改头换面当作上诉状使用,就很值得商榷。
通常,被告人的上诉理由有三:一是对定性有意见;二是对量刑有意见;三是想拖延一下投牢的时间,以留在看守所服刑。当然,也有对定性和量刑都有意见的被告人,这两个理由可以并存。如果是拖延投牢时间,提出上诉即可,对上诉状要求不高。如果是对定性或者量刑有意见,如何撰写上诉状就值得思考。
对定性有意见,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事实的认定有意见;二是对法律的适用有意见。对事实认定有意见,代为撰写上诉状,应该根据被告人的辩解,结合在案证据,论证一审判决书认定事实存在的错误,并进一步论证该错误对法律适用的影响,进而得出应当撤销原判,予以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结论。
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当事人又没有明确辩解的案件,撰写上诉状则可以通过分析在案证据,论证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犯罪行为的方法,证明一审判决书认定事实错误,应当予以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如果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对法律适用有意见,那么上诉状的重点就应该是论证该事实不符合一审判决书认定的罪名的构成要件,指出一审判决书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当予以改判。
如果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不构成犯罪,上诉状里论证被告人无罪即可。如果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构成轻罪,上诉状里是否提出来呢?一般没有必要,因为被告人没有指控自己有罪的义务。但有时候为了牟取更好的辩护效果,点出来也未尝不可。
如果被告人对定性没有异议,仅对量刑有意见,那么上诉状则应该结合在案证据和法律规定,根据案件事实情节论证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人身危险性较低,应当从轻处罚,证明一审判决书量刑畸重,依法应当予以改判。
如果被告人既对定性有意见,又对量刑有意见,或者是既对认定事实有意见,又对适用法律有意见,还对量刑有意见,则可以采取阶段式论证方法撰写上诉状。即首先指出一审判决书认定事实错误,再退一步讲,即便按照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适用法律也是错误的,再退一步讲,即便定性正确,量刑也是畸重。当然,也可以采取其他类似逻辑。
除了启动二审程序,上诉状的另一作用就是让法官对案子产生一个清晰明确的印象。所以,撰写上诉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如何影响法官的认知。换言之,就是上诉状如何能让法官对案件的争议焦点一目了然。当然,可以通过使用显眼的字体对重点段落进行标注的方法,引起法官注意,但更好的方法,无疑是写出更为适合的'文章。一篇好的上诉状,从行文风格上来讲,应该做到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语言简洁。
上诉状是法律文书,可以使用编、章、节、大标题、小标题、小小标题等方式进行标注。当然,有标题标注可以使人看得更为清楚,但条理清楚,不是指有标题标注,而是指逻辑严密,论证清晰。这就要求在撰写上诉状时,提出问题要有组织顺序,论证问题要讲层次结构。前后有序,上下有方,进退有据,才算条理清楚。
重点突出,要求上诉状能让人一眼看出来在讲什么。无论事实多么复杂,有争议的,往往都是几个焦点。法官、检察官都是专业人士,只要能将几个关键点讲清楚,就完全能够判断一审判决书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当然,任何人对事物的认知,都是由一个一个点的感知组成。懒婆娘的裹脚布没有人喜欢,上诉状的关键是突出一审判决书里的错误的点,而非讲述全面。
一般而言,越是简单明了的语言,越容易给人留下更为深刻的印象。冗长的语言,不但不能给人留下明确的印象,还容易被曲解原意。撰写上诉状的目的,是给二审法官留下一个明确的印象,一审判决书是错误的,用语当然也必须简洁明了。“作文浅、简、显”,繁琐的语言,不但难以达到影响法官认知的目的,往往还会招致误读,结果适得其反。
1、必须有适格的上诉人。
被告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2、必须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2)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后决定是否允许撤诉。
3、需要注意:
(1)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
二、刑事案件如何上诉
(一)上诉的条件
1、您必须具有主体资格。也就是说您必须是案件的当事人才能提出上诉。
2、只有针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才能上诉,对法院作出的决定不能提起上诉。其中可以上诉的裁定共有三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以及管辖异议的裁定。
3、提出上诉必须是在法律规定期间内。
(二)上诉期限
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裁判并没有立即生效。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且上诉期限届满后才生效。
上诉期限的规定在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尾部都有明确告知。刑事判决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日内;刑事裁定是在裁定书送达后五日内。期限都从文书送达后的第二日计算。双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日期可能不一致,其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起算。如果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恰好是法定节假日,则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日。
(三)上诉状
提出上诉,必须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主要内容包括:上诉人、被上诉人基本情况;上诉请求;上诉理由等。上诉人是公民的上诉状要由上诉人亲笔签名,上诉人是单位或其它组织的要加盖公章。
(四)上诉法院上诉应当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也可以通过原审法院提出上诉。
三、刑事案件上诉后允许撤回吗
上诉的撤回,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后至作出裁判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行为。
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认为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裁定撤回上诉。但是有下列情况的,应当不准许撤回上诉:
1、经审查认为,一审所作的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有错误的;
2、经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
3、经审查认为,一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
刑事上诉状格式
上诉人:(刑事案件被告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或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则不列被上诉人)
(姓名等基本情况)
上诉人因______一案,不服(高法1988年解释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收到裁判文书的时间,宜写在此处。)______人民法院____年__月__日()字第____号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具体的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具体内容,阐明上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 月 日
刑事上诉状由首部、上诉请求、上诉理由和尾部组成。上诉请求和上诉理由是该文书的核心内容,亦可称为正文部分。
(一)首部
1.标题。在文书上部正中写明“刑事上诉状”,比正文字体大一号。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自诉案件,提出上诉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上诉人,对方当事人称为被上诉人,分别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
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并在土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后面用括号注明其在一审中的诉讼地位,如上诉人(原审自诉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一案有多名被告人的,未提出上诉的写为“原审被告人” 第二,公诉案件,只有L诉人,不能把人民检察院列为被上诉人。上诉人的基本情况写法与自诉案件上诉人相同。第三,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提出上诉的,上诉人仍列自诉人或被告人,写明其基本情况。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写法与上诉人相同。第四,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应把被告人列为上诉人,写明其基本情况;下一栏写代为上诉人的基本情况,代为上诉人为律师的,只写其姓名、律师事务所名称和法律职务;代为上诉人为近亲属的,其基本情况写法与上诉人相同,并表明与被告人的关系。
3.上诉事由。是一段承上启下的过渡性文字,在最高人民法院格式空白处,根据实际清况填写适当文字。
(二)上诉请求
即上诉人提出上诉所要达到的目的。制作时应根据一审裁判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上诉请求。如上诉人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定罪量刑均持否定的态度,要求上诉审法院依法审理,进行改判,则上诉请求可表述为:“请求撤销xxx人民法院xxx x年xx月xx日(xxXx)x刑初字第xx号刑事判决,依法
改判。”如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根本不存在,则上诉请求可表述为:“请求撤销xxx人民法院xxxx年xx月xx 日(XXX X)X刑初字第xx号刑事判决,宣告上诉人无罪。”
(三)上诉理由
要围绕定罪量刑等问题进行分析论证,阐明上诉理由,以实现上诉请求。通常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认定犯罪事实存在问题,上诉状首先要就犯罪事实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辩驳,以澄清事实,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处理。二是定性存在问题,上诉状要抓住定
性定罪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求定性准确,定罪恰当,罪刑相当。三是量刑存在问题,比如一审判决没有依法正确量刑,存在量刑畸重的现象,或者忽视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和条件,上诉状就应针对量刑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阐明观点。四是诉讼程序存在问题,一审法院的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审判的,上诉理由就要阐明原审判决违反程序法之处。制作上诉理由时要以精练的语言将一审裁判文书中存在的问题概括成几个观点,然后据理驳斥。
(四)尾部
包括以下内容:文书送达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的名称;本诉状副本的份数;上诉人署名,并注明年月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上诉必须在法定上诉期限内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或者直接向原审人
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
格式
上诉人:(刑事案件被告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或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则不列被上诉人)
(姓名等基本情况)
上诉人因______一案,不服(高法1988年解释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收到裁判文书的时间,宜写在此处--华氏注)______人民法院____年__月__日( )字第____号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具体的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具体内容,阐明上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
代书人:
年 月 日
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沙某,男,汉族,xxx年7月19日出生于江苏常州市,现羁押于太原市第二看守所。
上诉人因故意伤害罪一案不服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xxx)小店刑初字第64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请求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减轻对上诉人的`处罚。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法院对上诉人的量刑没有综合考虑全案案情
xxx年4月22日14时30分许,上诉人沙某并不认识受害人,也与其没有任何矛盾,是在第一被告的指示下,殴打了受害人李xx,但是,随后就被受害人李xx纠集多名人员殴打至轻伤。上诉人认为不能将双方的互殴行为割裂开,对于本案件的审理,应当将双方的互殴行为综合考量来审理本案件。
上诉人殴打受害人确实不对,但是,李xx纠集多人,使用凶器对被告人殴打更应当受到刑罚的处罚,也应当减轻上诉人的责任,但是一审判决没有丝毫体现。
二、一审判决没有体现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的刑事政策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宗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十一条规定: 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
对未成年罪犯量刑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对符合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适用条件的未成年罪犯,应当依法适用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本案中,上诉人根本没有伤人的犯罪动机,也与受害人不认识,没有任何矛盾,是在偶然的情况下,受到第一被告的指使,当时不到18岁,辨别是非的能力低下,哥们义气,不考虑后果;没有前科,在校表现良好;如实称述案件情况,没有反复,也没有避重就轻;真诚悔过,且在事后上诉人也被李xx纠集的数十人,手持器械殴打成轻伤,现在还没有完全治愈,需要康复治疗,法院应当给上诉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以体现司法的公正以及人文关怀,但是一审判决没有任何遵循对未成年人的审判原则,对上诉人量刑过重。
2.上诉人愿意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也应当对上诉人轻判。
三、一审判决认定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没有证据,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综上,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没有查清本案基本事实,对上诉人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此致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